八成受贿由情妇代收原北京副市长勾结地产商案开审

受审的原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是又一个高官落马的样本,因与情妇的性爱光盘被举报落马,因接受房地产商大量行贿受审,因悔恨在法庭落泪……

责任编辑:傅剑锋 曹筠武 实习生 范传贵

受审的原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是又一个高官落马的样本,因与情妇的性爱光盘被举报落马,因接受房地产商大量行贿受审,因悔恨在法庭落泪……

原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成为被告的历程,显得漫长。

2006年6月案发至今28个月后,刘志华案终于在10月14日开审。

出乎人们的预料,原定一天的庭审,下午三点半就在一片哭声中宣告结束。面对近700万元的受贿指控,57岁的刘志华几度哽咽,当庭请求妻儿原谅。后者同样泪眼相对,表态原谅。

当日刘案庭审时间比原海淀区长周良洛缩短了3小时。

对这位陈希同之后京城最高级别的落马官员而言,审判,将使罪与罚更为迫近。

被控罪名是受贿罪
受贿分别来自10个单位或个人总额为696.59万元的钱物。

再度现身的刘志华,以一身蓝色西装现身被告席。“不仅更为苍老”,一位了解他的人说,对比在位时的急促压迫式的讲话,庭上的他变得“稳重而谦虚”。

双规后的两年间,刘志华案音讯全无,以至于北京市人大代表也曾不止一次在公开场合向市委市府高层询问进展。市长郭金龙在2008年初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刘“严重违纪”,被一些人解读为可能不会走向法庭的信号。

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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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老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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