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从人的解放到土地的解放】争议“新土改”

“中国社会能稳定,全靠土地这个蓄水池,农民工在外不利,大不了回家种地,如果你把他们的地拿了,他们很可能就要犯罪。”

责任编辑:邓科 编辑助理 陈军吉

关于土地制度公有、私有的争论十几年来一直在尖锐进行,此次“土地流转”的讨论把它们再次推到台前。

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召开前的半个月至会议期间,海内外主流媒体和多位民间、半官方学者曾经认为,此次全会关于农村改革的核心将是“延长现有土地承包合同”和“加大农村土地流转”。甚至有不少人明确讲延长期限或将是70年。

进一步解读则是,农地将弱化集体性质,成为承包农民的私有财产,同时政府鼓励农民将这种带有“永包”性质的土地通过买卖,形成“集约化经营”。

这一舆论认为,这将更利于农民保护自己的土地权益,增加农民收入;利于我国形成更有效率的农业集约化经营;也有利于扩大内需,在世界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保持我国经济的良好发展。

与这种舆论相配合,有半官方的媒体和学者宣告“中国农业迎接‘资本时代’”,讨论如何“促进资本下乡”,土地与资本相结合等等。

与此相对,另一些官员、学者和各方人士听到这种舆论时,表达了强烈的不同意见。会议召开期间,一位国内知名的三农学者曾愤怒地对记者表示:“资本向农地、山林和房基地下刀了。八亿农村人被陷入险境。”这种反对意见,颇具代表性。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入新的阶段,农村改革再次提上执政党的重要日程。作为核心资产的土地,无疑是改革过程中人们最为关心的议题之一。关于到底应赋予承包农民多大土地权利的争议,也愈加尖锐。

“土地流转”的多方解读
在十七届三中全会闭幕的第二天,一位熟识的基层干部联系记者,疑问道:“此前流传甚广的加大农地流转政策,公报中连这个词都没有啊。”

随即,一位反对农地私有化的三农学者发来短信,语带欣慰,说他刚刚看过公报,“非但没有此前各方大肆宣称的私有化,反而强调加强农村集体建设”。

9月30日,中共总书记胡锦涛在具有中国农村改革符号意义的安徽小岗村考察时表示,“不仅现有土地承包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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