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品得不公——易中天《品三国》指瑕

我真希望每一个《品三国》的读者都设身处地,扪心自问:如果面对这种“真小人”,亲历这种“残忍、暴虐”,我该怎么办?还会昧着良心为他们大唱赞歌吗?
◎《品三国》为维护曹操形象,已陷入思路混乱、立场不明的困境;为曹操“真小人”的表现大唱赞歌,更叫人惊诧莫名,恐怖满怀
◎《品三国》扬曹操,抑祢衡,透露出一股强烈的“成者为王败者寇”的气味
◎《品三国》说祢衡被杀是“咎由自取”,是为黑暗社会中特别恶的专制统治者寻找滥杀的理由,是对被滥杀者落井下石、掘坟鞭尸

 

 

明人绘曹操像  采自中国历史博物馆保管部编《中国历代名人画像谱》

 

  6月初,易中天向武汉的老同学寄赠《品三国》,我获赠一套。读完之后,有两大感想。一是视野开阔,气势宏大,文字畅达漂亮。二是有些文字有意无意流露了一种维护滥杀无辜者的形象,责备被滥杀的无辜“咎由自取”,特别不公平的态度。这一态度使我深感不安。考虑到它可能是《品三国》的瑕疵,是品读历史必须注意的问题,我不能不写下感想和忧思,表达个人意见。下面,姑举两例说明。

伯奢家人,惨遭杀害
    《品三国》为说明曹操滥杀吕伯奢家人但仍然不失“可爱”,用了很多笔墨。
    公元189年,曹操因不愿与董卓共事,从京都洛阳逃跑回乡,路过朋友吕伯奢家。据《三国志·武帝纪》裴松之注引孙盛《杂记》,他仅仅因为怀疑别人准备谋杀自己,就误杀了吕氏家人,然后“凄怆曰:宁我负人,毋人负我”。
    一般认为,这是曹操阴险狠毒的绝好例证。但《品三国》指出,“仅凭此案就说曹操奸险歹毒,是有疑问的”,因为第一,他能够“凄怆”,总算没有“丧尽天良”。第二,那句话中的“人”是特指“个别人”亦即吕氏家人,而不是泛指普天下“所有人”。整句话也是“就事论事”,表达一种既抱歉又无奈的情绪。不像《三国演义》所改写的那样,他毫不“凄怆”反而“理直气壮”地说出了针对天下“所有人”,并能表明他“一贯如此”的人生信条:“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所以,他虽“恶”但“程度”不高,“分量”不重,还“保留了一部分善心”。第三,即使曹操不“凄怆”,即使那句话等于《三国演义》上那句话的意思,表达了人生信条,也因为他敢于坦率、公开地说出天下人都那样做但都不那样说的话,说明他仍有“过人之处”,是“真小人”而不是“伪君子”(参见《品三国》上册第15页,上海文艺出版社2006年7月版,下引该书只标册数和页码)。这也就是说,不管曹操是否“凄怆”,是否丧尽天良和保留部分善心,他都“可爱”。所以,才引出这样的结论:“曹操是真实的,也是本色的。包括他的奸诈、狡猾、残忍、暴虐,都表现得从容不迫,落落大方,真诚而坦率。这实在是一种‘大气’。‘惟大英雄能本色,是真名士自风流。’从这个角度看,曹操是英雄,而且是大英雄。”即使是“奸雄”,也是“可爱的奸雄”(上册第20页)。说得何等自信,何等充满赞赏的激情!但这些意见,大可商榷。

“宁我负人,毋人负我”辨析
    首先,如果曹操真的“凄怆”,按照逻辑,他应当说“我不该负人”或“天恕我负人”,而不应该马上搬出理由来“很勉强地为自己的错误行为做一个辩护”,以便“自我安慰,自我排解”(上册第15页)。即使搬出了理由,面对悲惨景象,也应该说:“宁我负人,毋人负我,宁有此乎?”表达震撼、惊悔的情感。遗憾的是,他没有顺着逻辑说,而是不合逻辑地说出了自己的理由。这意味着,他是否真“凄怆”,值得怀疑。即便是真,这种“凄怆”也没有延长到他开口说话那一刻,只是瞬息即逝的情绪,也应该着重指出。不加分析地肯定“凄怆”为真,并特别强调,是武断,是回护。
    其次,如果曹操那句话是“就事论事”,“人”是“特指”被杀的吕氏家人,那么,在通常情况下,他应该说“宁我负尔众,毋尔众负我”,而不是说“宁我负人,勿人负我”。“尔众”指你们,是《尚书·盘庚》已用过的词:“凡尔众,其惟致告:自今至于后日,各恭尔事。”公元178年至180年曾回家乡闭门读书一两年,后来又以“能明古学”拜为议郎的曹操,应该知道使用这个词 (出自南朝刘宋人范晔之手的《后汉书·马援列传》所引东汉马援 《诫兄子书》也已使用“汝曹”一词,但因无法确定所引是否照抄原件,不取。如出自原件,曹操更应该知道用)。
    如果一定要用“人”来特指某些人,那么,他也应该遵守语言习惯。一种办法是,在语境中表示“人”是特指。如《孟子·离娄上》:“人不足与适也,政不足间也。惟大人为能格君心之非。”因为第一个“人”字与“大人”相对待,所以赵岐注、孙奭疏都认为第一个“人”字特指“小人”。又如《东观汉记·城阳恭王祉传》:“岁馀,遭旱,行县,人持枯稻,自言稻皆枯。”因为“人”字前有环境限定,“人”字后又有行为说明,所以,“人”特指灾区“持枯稻”的人。曹操那句话中的“人”字既无对待,又无限定、说明,怎么能判定它是“特指”?
    另一种办法是,让话语下隐藏一个可以证实的背景。比如,一个人打另一个人,有人来制止,打人者说:“我就是要打人。”这句话中的“人”字如果特指被打的人,就暗示着打人者有打人的特殊理由,不是被打者犯了错,就是打人者熟悉被打者,知道他一贯坏或与他有宿怨。否则,就只能说这句话中的“人”是泛指所有其他人,这句话也道出了打人者的人生信条,是他为人处世的猖狂宣言。吕氏家人既未犯错,曹操又不熟悉他们,不知道他们是否一贯坏,更与他们无宿怨,怎么能用“人”字来特指他所杀的他们?所以,判定曹操那句话中的“人”是“特指”,根本不符合语言习惯,实在牵强。合理的解释应该是,当时,不管“凄怆”是真是假,曹操都马上用坚定的人生信条抑制瞬间失态或瞬间“作状”,以支撑自己,鼓励一同犯案的他人。这是我从孙盛《杂记》等文字描绘的现场所能读出的最好结果。
    再次,如果认定天下所有人都以“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为人生信条,并身体力行,“都是像曹操那样做的”,那么,就应该承认,在那种人对人是狼、只奉行丛林法则的世界里,只有强者和弱者之分,没有君子、小人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真小人、伪君子之辨,更没有道德、“天良”、“善心”等观念。任何人都不会因为谁说出了上述人生信条感到惊奇,认为他“坦率”,“敢把奸诈的话公开地说出来”。也不会因为谁说了“宁肯天下人都对不起我,不可以我对不起天下人”这种相反的话上当受骗,认为他是“正人君子”,或觉得他虚伪,只会将他当成说胡话的疯子。只有肯定世界上还有不信奉并坚决反对上述人生信条的君子存在,肯定他们对信奉那种人生信条的人构成了压力,我们才能进行君子、小人和真小人、伪君子之辨,谈论道德观念。才能站在君子、道德、正义的立场上,从容易识别、能及时防范的角度,肯定“真小人”比“伪君子”要“坦率”、“公开”,要好,有“过人之处”。但是,即使如此,也不会认为所有“真小人”都比“伪君子”为恶程度要小,更不会因为“真小人”坦率就欣赏他的作恶行为,为他“坦率得可怕”大唱赞歌。

为曹操“真小人”的表现大唱赞歌
    《品三国》并没有深细地分析这些问题,没有区分不同立场、观点,不同前提和结果,就匆匆忙忙在肯定天下人都“那样做”的前提下,为曹操“加官进爵”,戴上了“真小人”的“桂冠”。这就引出了不少问题。站在前一立场亦即无道德立场的人会问:既然人人都信奉那种人生信条,哪来的道德判断?“真小人”和“伪君子”之辨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我们听不懂。大家彼此彼此,有什么好坏,凭什么给曹操“颁奖”?站在后一立场亦即道德立场的人会问:难道天下人“都是像曹操那样做的”吗?难道不像曹操那样做更不那样说的人都是“伪君子”?这岂不是武断、诬蔑?曹操到底是像前文所说的那样,是并未“丧尽天良”,还“保留了一部分善心”的“有耻小人”,还是按后文标准可以判定的、仍然有道德心的“伪君子”?抑或真是“真小人”?弄不明白。而站在中立立场进行学理分析的人会问:《品三国》究竟持何立场?为什么不明确地说?由此可见,它为维护曹操形象,已陷入思路混乱,立场不明的困境(《品三国》上册附录二《我的历史观》谈到的“伪君子”“真小人”问题,将另文辨析)。
    同时,它为曹操“真小人”的表现大唱赞歌,更叫我惊诧莫名,恐怖满怀。当它欣赏、称赞曹操“从容不迫,落落大方,真诚而坦率”的“残忍、暴虐”(上册第20页)时,我联想到的是“董卓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在大宴群臣的时候,一面搂着后宫女子寻欢作乐,一面随机地从宴席中拉出一位官员当场打死,或者用最残酷的刑罚折磨被他逮捕的反对派”(上册第38页),以及德国法西斯暴徒一面播放世界名曲,一面将集中营的犹太人赶进焚尸炉的悲惨场景。他们岂不都是既“残忍、暴虐”,又无牵无挂,从容潇洒,“大气”,“风流”,进入了“无人”之境,“真诚而坦率”的“真小人”?我真希望每一个《品三国》的读者都设身处地,扪心自问:如果面对这种“真小人”,亲历这种“残忍、暴虐”,我该怎么办?还会昧着良心为他们大唱赞歌吗?如果答案是否定的,再由此出发去更深细地清理上述问题,理解不同伦理学理论,选择自己的伦理立场,可能会比光读《品三国》更有收获。
    总之,在我看来,《品三国》分析曹操误杀吕氏家人事件,肯定了无法肯定的,牵合了不能牵合的,混淆了不该混淆的,目的无非是要消除《三国演义》造成的广泛影响,维护曹操形象,说明他滥杀无辜仍然不失“可爱”。

祢衡就是失败了的曹操
    那么,《品三国》又如何对待被冤杀的人?我们将以祢衡之死为例来说明这个问题。
    《品三国》对祢衡之死总的评价是,死得“也冤也不冤”。冤,是因为无论他“多么可恶和讨厌,至少罪不当死”,他的确是死于“没有法制和人权”的“黑暗社会”。不冤,是因为他“多少有些咎由自取”,“自己找死”,“最不值得同情”,即便生活在“讲法制和人权的社会”,“也不会讨人喜欢”。“自取”的主要表现是,本性“极端自私”,又让自我表现“恶性膨胀”,“自高自大”,“盛气凌人”,“心理变态”,“病入膏肓”,对抗的“不仅仅是当局,而是整个社会”,“自绝于人民”。而且,对当局的态度也很虚伪,表面不合作,实际想合作。所以,“祢衡不该死,但也不值得学习,更不能当作英雄来歌颂”(下册32-36页)。
    复述完上述内容,我突然想到一个有趣的对比。如果同意《品三国》对祢衡的评价,又用它评论曹操的价值观模式进行拔高,几乎可以说,祢衡不过是半途夭折、失败了的曹操。“极端自私”而又敢于让自我“恶性膨胀”,敢于将“自高自大”等等让人厌恶的品质演绎到极端,表现得淋漓尽致,更敢于对抗当局和全社会全体人民,难道不正是在踏踏实实、勇猛精进地践履“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这种人生信条?难道不是值得重点培养提拔、热情歌颂的“真小人”?即使有点“虚伪”,不也与有点“奸诈”一样,蛮“可爱”吗?他对当局“阳违阴奉”,不是比曹操对汉献帝“阳奉阴违”更好吗?扬曹抑祢,是不是太不公平?敢于这么做,是不是又透露出了一股强烈的“成者为王败者寇”的气味?如果再倒过来说,曹操标榜“宁我负人,毋人负我”,说只有他和刘备才配称“天下英雄”(《三国志·先主传》),自吹天下没有他必然四分五裂 (《让县自明本志令》),从小就做口歪嘴斜状,诬陷亲叔叔,长大又滥杀无辜,还在杀人前做“垂涕嗟痛”之类表演等等(《三国志·武帝纪》裴注引),不都可以加上“极端自私”,“恶性膨胀”,直至“心理变态”,“病入膏肓”等等罪名吗?扬曹抑祢,实在没有道理。如果说有道理,那也只能说,因为祢衡手中没有刀剑和军队,从来没有“丧心病狂”、“惨绝人寰”地滥杀过无辜(上册82页),“真小人”还做得不够彻底!同时,《品三国》既认为弥衡生活在“没有法制和人权”的“黑暗社会”,又对他“对抗当局”大为不满,不断讽刺斥责,我也始终没有弄懂。
    当然,我并不同意《品三国》对祢衡的上述评价。下面,再以《三国志·荀彧传》裴注引和《后汉书·祢衡列传》有关祢衡的资料为据,提出几点意见。
    祢衡是否“所到之处,都要骂最高当局”(下册33页)?没有。
    对曹操,他一贯持鄙视、憎恶态度,但也只按当时惯例,在与人议论时有过批评言辞,并未超常规地主动当面开骂(据《三国志·陈矫传》裴注引,曹操自己就曾下过命令,说“丧乱以来”,大家都好诽谤议论,不足为怪,所以,“建安五年以前,一切勿论”)。后来当众裸立、开骂,是因为曹操“图欲辱之”,故意降格录用他为“鼓史”,还企图在盛大宴会上用所谓必须换装来当众侮辱他。他的裸立、开骂,都是被曹操逼的。
    对刘表,他很谦恭,“自结于表甚至”,“称表之美盈口”,使“表悦之为上宾”,还重用其才,“文章言议,非衡不定”。之所以被“疏而逐之”,是因为苛评过刘表身边的人,他们将他没有说过的侮辱刘表的话强加在他头上,而“表不详察”。在这里,他是栽赃诬陷和偏听偏信合谋,共同制造出来的被迫害者。
    对黄祖,他很敬业,所写公文,十分得体,将黄祖心里想说的话都说出来了。还与黄祖的儿子特别要好。被杀,是因为骄傲、行为出格引起了误会。有一次,一时兴起,回答黄祖问话时突然学起了汉武帝宫廷中的东方朔,使用“俳优饶言”,也就是喜剧演员插科打诨、唠唠叨叨的语言,黄祖误以为是骂他,就叫左右“拉而杀之”。这里,他根本没有骂人,完全是被误杀。《后汉书·祢衡列传》才说他骂了人,不过,也是在黄祖骂他之后,场合是黄祖“大会宾客”的时候。据说,他出言不逊,黄祖感到羞愧,就骂他,他则盯着黄祖说:“死公,云等道?”意即“死老头子,为什么不许说话?”这也很可能是引用戏剧中的语言继续开玩笑。直到黄祖大怒,叫人审问,并准备用槌子打他,他才开骂。骂谁,骂什么,都不知道。黄祖再一次被惹怒后便下令杀他。加上主管刑杀的官员与他有宿怨,立即执行,他才送了命。后来发生的事情是:黄祖儿子闻讯,鞋子都来不及穿,赤足跑来相救,但为时已晚。黄祖也很后悔,“乃厚加棺殓”。这里,他仍然不是主动骂人者。被杀,依然与黄祖专制、粗暴、残忍、一念之差以及小人挟私报复有关。所以,所谓“所到之处,都要骂最高当局”,是夸大、歪曲的不实之词。

祢衡是否对抗“整个社会”?
    祢衡是否对抗“整个社会”,“自绝于人民”?没有。
    孔融称赞他“淑质贞亮,英才卓烁”,过目过耳不忘,“见善若惊,疾恶若仇”,都是社会需要的品质和才能。他自己在《鹦鹉赋》中借描绘鹦鹉表达“配鸾皇而等美,焉比德于众禽”、超凡脱俗的志向,也包含努力提高人格精神的意思。而在实际生活中,他的确爱憎分明,才华出众。对一贯鄙视、憎恶的曹操,始终持不合作态度。对刘表、黄祖及其儿子,态度就大不相同,或称美,或体察心思,或友善。才华更是有目共睹:击鼓能“音节殊妙”,“声节悲壮”,让听者“莫不慷慨”;为文能“轻重疏密,各得体宜”,“须臾立成,辞义可观”,为人推重。急就的《鹦鹉赋》更是流传千古的名篇;识读碑文,也“一览”不忘,叫人“叹服”。他以这些才能谋生,服务于社会,既表现了敬业精神,又获得了人们的认可、赞赏,怎么能说他对抗“整个社会”,“自绝于人民”?规定他一定要像诸葛亮所说或所做的那样,或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或待机而动,择时而出,否则,出外打工,谋事谋食,就必须接受“按捺不住表现自己的冲动”这种批判,简直是剥夺个人自由的武断、专制命令,我真不知道是谁给了《品三国》这种苛评古人的权力!
    至于“恃才傲物,臧否过差,见不如己者不与语,人皆以是憎之”,求职过于挑剔,讽刺挖苦陈群、司马朗、荀彧、赵稚长等人,与某些同事搞不好关系,的确或可能是他在处理人际关系上的大缺点,但并不是他品德、生活的全部和本质,有些也可以做同情的理解。比如,所谓“尝书一刺(名片)怀之,字漫灭而无所适”,不过是遵守了《鹦鹉赋》所说的“飞不妄集,翔必择林”的原则,只要不杀人放火,不偷不抢就无可厚非。讽刺挖苦陈群等人,也许是因为他的确看到了他们气量狭小,徒有其表,酒囊饭袋的一面,不吐不快。如前所述,祢衡的同事中的确存在刘表、黄祖身边那些利用权力栽赃诬陷、挟私报复的人,他们是黑暗社会长出的癌细胞,比骄傲的祢衡对社会的危害大得多,更应该受到处罚。与他们相处,究竟应该遵守“厚黑学”、“潜规则”,阿谀奉承他们,以免他们使坏,还是应该对他们始终横眉冷对,甚至不惜遭遇迫害,也是处世难题。我们不能为明哲保身而提倡前者,斥责后者,更不能对持后一种处世态度的人遭遇迫害幸灾乐祸。否则,社会风气如何改善?社会如何进步?至少,我很尊敬他们,肯定他们的存在有益于社会。

祢衡之死,是否咎由自取?
    最重要的是,祢衡被冤杀,是否多少有点“咎由自取”,“自己找死”?没有,绝对没有。因为在正常情况下,亦即生活在“讲法制和人权的社会”,祢衡如果像我说的那样,在处理人际关系上有缺点,“自取”之“咎”(罪过,灾祸,不幸,被责怪)是理应挨批评。即使像《品三国》所说的那样,他有本性“极端自私”直至“心理变态”,“病入膏肓”等等问题,也只应受处分,决不会被杀。只有在不正常情况下,也就是生活在没有法制和人权的黑暗社会,碰上特别恶而又有权杀人的专制统治者,他才会因为那些缺点或问题被杀。
    这说明,他被杀的原因仅仅在于黑暗社会和特别恶的专制统治者存在,而不在于他有那些缺点或问题。这也就是说,被杀之“咎”不是他“自取”的,而是黑暗社会中特别恶的专制统治者强加的。他不是“咎由自取”,而是“咎由外加”!如果说这多少有点“咎由自取”,认为“自取”之小“咎”与“外加”之大“咎”有必然联系,就是站在黑暗社会中特别恶的专制统治者的立场上说话,就是想方设法为他们寻找杀人的理由,就是替他们警告一切被统治者:只许老老实实,不许乱说乱动,只能做没有半点让他们看不顺眼的顺民和毫无怨言的奴隶,决不能做有人格有个性的人!如果再考虑到“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任何人都有理应挨批评的缺点,也可能有应该受处分的问题,那么,这种“咎由自取”说,就是在为黑暗社会中特别恶的专制统治者寻找可以滥杀任何人的理由,对被滥杀者落井下石、掘坟鞭尸!
    按照这种逻辑,面对南京大屠杀中被屠杀的同胞和二战中被屠杀的犹太人,岂不也可以说,你们也多少有点咎由自取,因为你们决不是完人,又在“错误的时间”出现在“错误的地点”。这是多么不公正又多么令人恐怖的观点!说轻点,是轻率,说重点,是残忍!我注意到,《品三国》不仅在谈到祢衡之死时使用了“咎由自取”、“自己找死”这类说法,在谈到曹操青年时代的同伴许攸因居功骄傲对曹操出言不逊而被处死时,也说他“有点自己找死”(上册第18页),这真让人不寒而栗!所以,我认为,“多少有点咎由自取”的说法是维护滥刑滥杀者权力,践踏被滥刑滥杀者权利的说法,是站在错误的立场上说出的错误的话,体现了说话者的轻率,也包含不公正的理论,我绝不同意而且坚决反对,也希望读者特别关注这一说法,认真思考、认识它。
    总之,在我看来,祢衡是一个有品格有才能但太骄傲,不善于处理人际关系的年轻人。他没有什么丰功伟绩,不是所谓英雄。我也不知道是否有人将他当成英雄歌颂过。但他敢于平视权贵,敢于公开回击权贵的侮辱,确是黑暗社会中光辉灿烂的闪电,照亮、影响了许多人。才26岁的他死得太早,太冤,太令人同情!如果生活在现代社会,他一定会受到平等公正的对待。将许多过苛的判词加在他头上,说他即使被冤杀也多少有点咎由自取,不公平。
    通过以上分析,应可说明本文开篇就已点出的主题:《品三国》有些文字,在对待滥杀无辜者和无辜被滥杀者的问题上,表现了一种特别不公平的态度,这是它的瑕疵。易中天在送给我的《品三国》上册扉页上写道:“亚林兄批评。”我同样在本文末尾写上:“请中天兄批评。”当然,更请读者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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