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违法违规,企业社会责任践行要有“硬约束”

责任编辑:孙孝文

3月份,在守法合规、消费者责任等领域共发生企业社会责任警示事件33件,其中涉及新冠肺炎疫情相关事件占27%。在专家评选出的“十大企业社会责任警示事件”中,涉及新冠肺炎疫情相关事件占4件。疫情期间发生的企业社会责任缺失行为既有“非法-不负责任”行为,也有“合法-不负责任”行为。因此,治理社会责任缺失行为,需要教育、监管、帮扶“三管齐下”。

2020年3月,南方周末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共收集、筛选确定企业社会责任警示事件33件,分布在守法合规、消费者责任、健康与安全、环境责任、公司治理与商业伦理、员工责任六个领域。其中,涉及守法合规事件占37%,涉及消费者责任事件占21%。在33件警示事件中,涉及新冠肺炎疫情相关事件9件,占27%。

图:3月企业社会责任警示事件分布

表:3月十大企业社会责任警示事件

一季度涉疫情相关警示事件占19%

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后,政府、社会组织和企业快速行动,投身到疫情防控。然而,在全民战“疫”的大背景下,仍有部分企业存在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道德的行为。根据南方周末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收集、筛选,2020年第一季度共发生企业社会责任警示事件89件,其中涉及疫情相关事件占19%。

此外,疫情发生后,消费者维权事件显著增多。根据百度3月12日发布的《2020年百度315搜索大数据报告》,疫情发生后,维权相关内容的搜索热度环比上涨110%,在“疫情期间用户投诉类内容占比”中防疫用品占比为35%。

企业的社会责任是企业的法律义务和道德义务的统一体。疫情期间,企业的社会责任缺失行为涉及不同形式,既有违法违规行为,也有违背商业伦理和道德的行为。

有学者(Dan R. Dalton和Richard A. Cosier)提出,按照合法性和责任感,企业的社会责任表现可分为四种类型。经分析,疫情期间,企业的社会责任缺失行为既有“非法-不负责任”行为,也有“合法-不负责任”行为。

表:疫情期间企业社会责任缺失行为

教育、监管、帮扶“三管齐下”,治理社会责任缺失行为

企业社会责任缺失是指企业通过违法或不道德的行为,侵犯了利益相关方权益,产生了负外部性的行为。导致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因素既包括个人道德,还包括企业自身(资源能力、经营压力等)、外部环境(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因此,治理疫情期间企业社会责任缺失行为,除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及经理人的道德教育外,应重点考虑加强政府监管,以及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可持续发展支援。

首先,加强政府监管,加大对疫情期间企业违反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在市场中,依然有少部分企业见利忘义,疫情期间顶风作案。如自2月初,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10部委(局)开展“联合双打行动”(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和打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专项执法行动),截至3月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共发布十批次、100件“联合双打行动”典型案例。对疫情期间违法违规行为,必须加强监管,提高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硬约束”。

其次,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可持续发展支援。疫情期间,很多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经营困难,在经营压力下不得不降低履行社会责任的标准甚至“铤而走险”。2007年,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对4586位企业经营者进行了问卷调查,关于导致企业缺乏社会责任的原因,结果显示,企业经营者选择较多的是“企业经营困难”,占54.4%;其次是“企业经营者的素质不高”,占49.7%。因此,不能简单地将疫情期间中小微企业的社会责任缺失等同于经营者的道德缺失,在道德教育外,还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资金支持、能力培养等,助力中小微企业可持续发展。

3月十大企业社会责任警示事件

一、四川诺宏康售卖假口罩被罚1400余万元

涉及领域:守法合规

事件回顾:1月24日,四川诺宏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从山西购进“一次性使用口罩”350000个,购进“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470000个,销往四川、湖南、重庆等地。该批口罩均标有假冒“飘安”和“卫安”商标且被检验为不合格的产品。3月23日,成都市金牛区市场监管局对四川诺宏康公司及负责人处以共计14130488.05元的天价罚没处罚。

警示:2月6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指出,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医用口罩、护目镜等医用器材,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以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处罚,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疫情期间制假售假等恶劣行为,需加大惩处力度,切实维护公众安全健康。

二、多家企业违规交易野生动物、非法制售口罩被通报处罚

涉及领域:守法合规

事件回顾:2月2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10部委(局)召开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和打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专项执法行动部署会议。会议提出,疫情期间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要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的行为,对违法行为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打击、早曝光”。截至3月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共发布十批次 “联合双打行动”典型案例,其中涉及野生动物违规交易案例43件,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用品案例57件。

警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家严厉打击违规交易野生动物、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违法行为,提高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有效震慑了部分企业社会责任缺失行为。

三、北京8家企业发生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通报

涉及领域:员工责任

事件回顾:3月23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2020年第一批8家用人单位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8家用人单位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拖欠农民工工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等。其中,北京麻辣诱惑食品有限公司、天津热辣食品有限公司、合力云(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3家用人单位,因拖欠农民工工资,且经行政机关责令改正却拒不改正,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警示:今年1月初,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提出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并对违反《条例》的行为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既要坚持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等多方共治,更要坚持市场主体负责,提升企业的履责意识。

四、伊春鹿鸣矿业尾矿泄漏对水环境造成污染

涉及领域:环境责任

事件回顾:3月28日13时40分,伊春鹿鸣矿业有限公司钼矿尾矿库4号溢流井发生倾斜,导致伴有尾矿砂的大量污水泄漏,进入松花江二级支流依吉密河,造成环境污染事件。自3月29日21时起,黑龙江省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二级响应。经过14天的现场紧急处置,4月11日3时,事故超标污水团在距离松花江约70公里处全面达标,实现了“不让超标污水进入松花江”的应急处置工作目标。

警示:该泄漏事故次生了我国近20年来尾矿泄漏量最大、应急处置难度最大、后期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任务异常艰巨的突发环境事件。伊春鹿鸣矿业有限公司是中国中铁全资子公司中铁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是集钼矿采矿、选矿于一体的大型有色金属矿山企业。作为国有控股企业,伊春鹿鸣矿业应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环保方针落到实处,杜绝安全环保事故的发生。

五、万豪酒店再现信息泄露涉及520万客户

涉及领域:消费者责任

事件回顾:当地时间3月31日,万豪国际酒店集团宣布发生一起数据泄露事件,约520万房客的个人信息被泄露,泄露的个人信息包括客户姓名、公司、生日、住址、电话号码、邮箱地址、会员账号以及积分余额、关联的航空公司等。

警示:这是万豪国际过去两年内发生的第二次重大数据泄露事件。2018年11月,万豪国际发生一起重大客人信息泄露事件。用户数据的泄露不仅让酒店用户信息变得不安全,同时也让酒店集团的声誉受到影响。虽然目前尚不存在能够100%确保安全的数据传输或存储系统,但万豪国际应把用户数据安全作为核心资源,进一步提升数据安全等级,杜绝数据泄露事件再次发生。

六、人保寿险电销网销欺骗投保人被罚338万

涉及领域:守法合规

事件回顾:3月18日,银保监会通报,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电销、网销业务存在欺骗投保人,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保险费率并提供、编制虚假报告、文件、资料等行为,人保寿险总公司、6家电销中心及15名相关责任人共计被罚338万元。

警示:3月23日,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临时信息披露报告,认为“公司将按时全额缴纳罚款,上述处罚未对我公司造成重大影响。”诚然,罚款数额对公司不会造成重大影响,但守法合规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底线要求,建议人寿保险从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出发,进一步完善强化内控管理,切实提升依法合规经营水平。

七、涉新冠肺炎或健康主题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件被通报

涉及领域:守法合规

事件回顾:3月27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开曝光2020年第一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件,共6件。其中,天津市津南区金轩宝贝孕婴用品商店发布虚假广告案、吉林省万元磁化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区鑫发源养发馆发布虚假广告案、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全州县复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涉嫌发布虚假广告案4件虚假违法案件涉及新冠肺炎预防;上海中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河南省平欣大药房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案2件虚假违法案件涉及健康主题。

警示: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后,社会公众更加关注健康。少数不法商家借疫情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等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必须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从严查处。

八、“环境友好企业”龙星化工环境违法被罚

涉及领域:环境责任

事件回顾:据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披露,龙星化工高分散白炭黑项目热风炉部分烟气未进入脱硫塔洗涤,直接经应急管道外排环境,涉嫌存在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行为;龙星辅业则存在原油取样处露天存放的油桶未进行密封,未按规定安装、使用治污设施。两项环境违法行为合计被罚款55万元。

警示: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创建于1994年,2008年,被授予河北省首批“环境友好企业”。据龙星化工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披露,公司先后通过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清洁生产审核;2019年公司开展循环经济工程技改60余项,希望摆脱“傻大黑粗”的高耗能、高污染形象。建议龙星化工平衡好经营和环保,切实将节能减排落到实处。

九、贵州白酒交易所借疫情营销被责令整改

涉及领域:商业伦理

事件回顾:3月21日,贵州白酒交易所对外宣称,为表达对“战疫”英雄们的敬意,该所将按1499元/瓶(人民币)的价格对贵州援助湖北医疗队1443名医护人员直供飞天茅台酒,被质疑为借新冠肺炎疫情营销。

警示:3月27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公告,责令贵州白酒交易所停止经营活动全面进行整改;同日,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宣布与贵州白酒交易所的控股子公司贵州佰酒汇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解约,取消其茅台酒经销权并解除经销合同。疫情之下,企业应加强自律、遵守行业规范,严禁关联抗击疫情进行商业化炒作。

十、新浪微博APP数据泄露被工信部约谈

涉及领域:守法合规

事件回顾:3月4日,有暗网用户发布一则名为“5.38亿微博用户绑定手机号数据,其中1.72亿有账号基本信息”的交易信息,其中绑定手机数据包括用户ID和手机号,账号基本信息包括昵称、头像、粉丝数、所在地等。3月21日,针对新浪微博因用户查询接口被恶意调用导致App数据泄露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新浪微博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询约谈,要求其新浪微博:一是要尽快完善隐私政策,规范用户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行为;二是要加强用户信息分类分级保护,强化用户查询接口风险控制等安全保护策略;三是要加强企业内部数据安全管理,定期及新业务上线前要开展数据安全合规性自评估,及时防范数据安全风险;四是要在发生重大数据安全事件时,及时告知用户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警示:App已成为用户最依赖的互联网入口。据统计,2019年三季度,我国网民人均安装App总量增加至58款,用户每天花在各类App的时间为4.9小时。近年来,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用户个人信息泄露与滥用等数据安全问题频发。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移动应用(App)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白皮书2019》披露,根据其对200余款App的检测发现,67%的App存在5个及以上个人信息安全问题,18.5%的App存在10个及以上个人信息安全问题,情况严峻。互联网公司应切实落实数据安全主体责任,维护个人、产业和国家数据安全。

评选方法和流程

“月度十大企业社会责任警示事件” 评选采取专家投票法。月初,南方周末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收集、整理上月发生的社会责任警示事件,并从中筛选出候选事件。之后,随机邀请9位智库专家进行“背对背”投票,按总得票数由高到低评出“月度十大企业社会责任警示事件”。

扫码阅读:忽视社会责任,多家企业在疫情期间被处罚——2020年1-2月企业社会责任警示事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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