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案”发回重审背后的糊涂账

被控虚报工程量,诈骗工程款,建筑商人郭秋昌为此获刑11年。

责任编辑:钱昊平

工程未批先建,审计报告被推翻,司法鉴定属违规,预算外的“翻浆量”存疑。

被控虚报工程量,诈骗工程款,建筑商人郭秋昌为此获刑11年。2019年4月,山西长治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郭秋昌在承建长治县有关市政工程中,诈骗工程款953万元。

案件办理历时4年,其间开庭4次,并就实际工程量作过两次司法鉴定。

郭秋昌及代理律师对鉴定结果并不认可,他们投诉第一份鉴定报告违规后,鉴定所被训诫、鉴定人被行政警告,法院另行委托机构再次鉴定。

看到第二次鉴定结果后,郭秋昌亲属又投诉其中一鉴定人是公职人员,违规在鉴定机构“挂证”。

不仅举报鉴定人员的资质不符合要求,郭秋昌亲属还质疑鉴定结论与现场勘察结果不符。

一审判决后,郭秋昌上诉。2019年7月,山西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将该案发回重审。南方周末记者了解到,相关部门已于2019年12月底到现场重新勘察。

工程没有招标

69岁的郭秋昌是河南林州数十万建筑大军中的一员,长期借用林州建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林州建总”)的资质在山西长治承揽工程,其中导致他获罪的工程有两个。

其一是长治县工业园区展示厅项目。2011年5月13日召开的园区党委会会议纪要显示:“为迎接省委书记到园区检查指导工作,成立现场布置领导组”,主要工作就是修建临时展示厅。

时任园区管委会主任后来在笔录中回忆,“不到一周时间就完工了,没有监理,没有议标、评审合同价、招投标等程序”。

另一个月华街项目是郭秋昌被控诈骗的主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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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不理 校对: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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