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加强立案监督,民企负责人涉嫌犯罪“能不捕的不捕”
12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办第33次检察开放日活动。最高检相关负责人介绍,要对非公经济在法律限度内适当倾斜,对民营企业负责人涉嫌犯罪,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
发自:北京
责任编辑:任国庆
12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办第33次检察开放日活动。最高检相关负责人介绍,要对非公经济在法律限度内适当倾斜,对民营企业负责人涉嫌犯罪,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
今年以来,检察机关依法惩治侵害非公经济生产经营者人身权、财产权的刑事犯罪,为非公经济发展提供法治支撑。数据显示,今年1-9月共批捕影响非公经济发展案件10377人、同比上升1.3%,起诉影响非公经济发展案件14203人、同比上升39.7%。
同时,对非公经济在法律限度内适当倾斜,对民营企业负责人涉嫌犯罪,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为此,最高检部署开展为期10个月的涉民营企业案件立案监督专项活动,加大监督纠正力度。从10月份起,组织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及刑事申诉积案专项清理工作。
最高检还推动省级以上检察院与同级工商联普遍建立起长效协作机制,通过联合举办会商会、共同调研等方式,广泛听取民营企业家司法需求。认真梳理全国工商联转交的涉民营经济案件线索,最高检直接挂牌督办5起。
此外,检察机关还开展涉民营企业家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部署开展了为期10个月的涉民营企业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对于涉民营企业家的羁押案件,坚持每案必审,能不羁押的尽量不羁押,坚决纠正超期羁押或久押不决。专项活动开展以来,一批因涉嫌犯罪被羁押的民营企业家被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取得了比较明显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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