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根新疆,他写出了以一头毛驴和“声音”为重要角色的长篇小说《捎话》

刘亮程最近出版的两本书《捎话》与《把地上的事往天上聊》。

刘亮程在新疆,他背后是丰收的麦田。

刘亮程最近出版的两本书《捎话》与《把地上的事往天上聊》。

刘亮程最近出版的两本书《捎话》与《把地上的事往天上聊》。

南都讯 记者朱蓉婷 刘亮程最初以散文家的形象登场,《一个人的村庄》蜚声文坛,从《虚土》《凿空》到《捎话》,是他脱离散文家身份的一次次超越,日渐形成了一种新的小说气象。

入围第十届茅盾文学奖的作品《捎话》,充满荒诞色彩和梦幻气质,他塑造了一个人与万物共存的声音世界:小毛驴谢不仅通灵,还能看见声音之形,风声、驴叫、人语、炊烟、鸡鸣狗吠都在向远方传递着话语。

读《捎话》,总是赞叹于刘亮程对声音有这么敏锐的想象力。他说,他有特别悠长的听觉,两只耳朵可以同时听不同的声音,随时随地可以写作,飞机上写,开会的时候也写。

赋予刘亮程这般听觉的,是新疆的乡村。那里空气透明,地平线清晰,一场大风刮过村庄,仿佛整个世界在呼啸地经过自己,他彻夜倾听,从远处来的风声拉长了他对声音的想象,声音是他与遥远世界的唯一联系。

早年的声音世界,成了刘亮程的文学源头,而“万物有灵”,是他从《一个人的村庄》开始一脉相承的文学世界观。在他眼中,拖着驴车的小毛驴在用眼神打量人类,温驯的小狗早已洞察人性的弱点,而人的生活正被万物围观。

他对花说话,跟草言语,写一只小虫子的临终时光,连刮过耳旁的风都明白意思;如今,移居菜籽沟,在木垒书院过着耕读生活,依旧离不开动物,每天三遍鸡鸣后起床,干农活,盖三层小树屋,他说,一层给猫头鹰,一层给人,一层给老鼠和蚂蚁。

今年,刘亮程出版了首部谈话录《把地上的事往天上聊》,并接受了南都记者的专访。刘亮程开口说话的时候,表情很少,声音淡淡的,新疆干燥寒冷的气候,给了他荒漠一样的神情,也给了他颇独特的长相。

他向南都记者分享了从日常闲事中悟出的智慧,聊到小说与散文,聊到小动物,聊到书院里的农活……聊到酣畅时,语言开始脱离琐事,呈现朝上之势,好像能飞起来。喧至荒处,聊到天上,已然是语言尽头,却仿佛又是另一句话的开始。

看光阴从晨到昏,在近三十年的写作生涯中,刘亮程一直致力于当个闲人,致力于创造一种和万物交流的语言体系。而他笔下那些如有翅膀的文字,负载着土地上的惊恐、苦难、悲欣、沉重,拖尘带土,朝天飞翔,也带领我们朝树叶和尘土之上仰望。

访 谈

一场虚构的心灵战争

南都:《捎话》的创作从什么时候开始?写了多久?

刘亮程:写了四年吧,很漫长,这四年里人老了四岁,树叶落了四次,庄稼种了四次又收了四次,就这样一个生命和季节的流转。一开始写一部长篇的想法,从起始的激动,到穿过经历四年时间,都有许多变化,时间会慢慢改变一切,就像我现在用这部书去写千年前的故事时,我知道时间已经过去了千年,那些千年前的人和事早已寂静。可能每个时代的人都试图接近和理解发生在时间深处的历史,因为我们现在的生活其实没有摆脱历史的影响,历史在以各种各样的方式,从时间深处向我们走来,有些变成了现实,有些变成了梦,存放在某个角落,它一定还会显灵。其实历史就是这样的,和我们现在的生活密不可分,如何理解历史,如何接近历史,这正是我们今人所要想,所要思考的。

南都:过去你被称为“20世纪中国最后一位散文家”,从《虚土》《凿空》到《捎话》,我们可以看到你逐渐从散文,慢慢向小说写作的一个探索和转型的轨迹。

刘亮程:这要看怎么定义散文了。要是把散文定义成“没有故事”,它就是散文;要是把小说定义为“也可以不讲故事”,那它就是纯小说。《捎话》被认为是真正的小说,但我前两部也是真正的小说,只是它们离大家认可的传统小说走得更远。

《虚土》是我自己非常喜欢的一本书,我认为它是真正的小说,它写的全是冥想和情绪,没有完整的故事,但是里面有内在的情感逻辑:一个5岁孩子,在一个早晨看到好多人赶着马车出远门,他望着人的背影,突然觉得自己的一生早已被这些人过着,那些20岁的人,在过着他的青年,50岁的人在过着他的中年,80岁的人在过着他的老年,甚至他的出生和死亡,也早已被人替代,那样一种生命的空茫感,故事就这样开始写了……每个细节都有故事,但贯穿到底的故事线细若游丝,故事被分裂在不同的时间段和不同的人物身上,你读完以后觉得这个村庄、这个5岁孩子面貌是完整的。但确实没有发生一件从头到尾的故事,因为那些故事早已发生完,我是在这些故事的尽头,开始叙述。一个孩子朝向被别人过掉的自己一生的空茫张望。它把小说推到绝境去写,是很难完成的。

南都:有心的读者可以发现,《捎话》的背景涉及到了古代西域两个国家之间的战争。

刘亮程:如今写一个现实故事,已经不能满足我的写作欲望了。作家总要考证、面对人的心灵之变。那么对人的心灵来说最大困境是什么?可能就是信仰的改变,就像毗沙国人信了千年的昆,要被信仰天的黑勒人用战争去消灭的时候,他们如何反应,如何应对,当那些屠刀架在脖子上的时候,他们是选择信仰还是选择生命,我想那可能是心灵最痛苦的时候,也是心灵的挣扎达到极点的时候,人在那样的状况下会如何选择,是这部小说要呈现的。

《捎话》写的是发生在千年前的一场虚构的心灵战争,战争的目的是改变敌对国的信仰,改变他们的宗,其实这是最难的。可能我们觉得那样一个城邦之国,坚守千年的信仰,是牢固的,是可靠的,是可以寄托今生和来世的,但是人还有另外一个承载这些的东西,那就是个体生命。每个个体都用自己的血肉之躯去承载群体共同的信仰,然而,最早让这些信仰崩溃的也是从一个个个体开始的。

南都:其实这也是一部寓言小说,那些对动物的“非现实”的书写,指向的是现实问题。比方说人类与动物之间奴役与被奴役的关系……能讲讲你的动物观吗?

刘亮程:在我所经历的生活中,人和动物或许并不存在奴役被奴役的关系,小时候我们家里都养鸡、鸭、马,当我们在一起生活,没有奴役的感觉,因为人类首先要养它,一日三餐要喂饱它,稍不及时喂就会叫,叫得你难受,这样一种关系,其实是人和牲畜早已默契的,千百年来一直保持这样的关系。与人在一起的生与死,在许多牲畜家禽那里已经习以为常。

人和动物之间的关系,其实是养与被养,相互供养。人养羊,羊毛供人纺织做衣,羊肉供人食用,羊接受的就是这样的现实,人接受的也是这样的现实,在这样的关系中你看到的其实是一种平等,人每天都在吃羊,羊也知道人养它就是为了吃,羊见了人不恐惧,人吃的羊比狼多,但是羊见狼会恐惧,这是为何?因为羊在心里接受被人吃,而从不接受被狼吃。

“我觉得牲畜中驴最有智慧”

南都:在你笔下,驴被赋予了某一种神性,它不仅可以听见声音,而且它们的叫声是最自然的,没有变形的原声,你为什么选择驴作为叙述者,并且赋予它神圣感?

刘亮程:这也是我对驴这种个体生命的观察吧。在所有家养牲畜中,我觉得驴最有智慧,民间也有驴能看见鬼的说法,它们眼睛总是诡异地看人,有时白眼看人,斜眼看人,那双眼睛好像早已看透人世,但又从不说出,只是偶尔昂叽昂叽地叫,偶尔向你瞟来一眼,让你觉得它眼神中有许多东西。

驴的寿命比较长,能活三四十岁,相当于人的大半生,很多动物寿命短,还没看清人世就被人宰杀了。我们要接受,驴有这样长的寿命,有比人还大的眼睛,有头脑,虽然人和动物之间有天然隔障,我们听不懂驴的语言,但是不能轻视驴的头脑,当它用眼睛看你的时候,当它用身体动作向你表达什么的时候,当它在你的家园中跟你一起劳作,跟你一起度过白天黑夜的时候,你应该知道那个脑子里也在不断想事情。只是它们想的事情我们从不知道,也不屑于知道。

南都:这也体现了你在看待动物时的一种新的视角,这个“万物有灵”的世界里,人成了被观察的客体。

刘亮程:在《捎话》的世界里,世界的中心不是人,在人的环境周围有无数眼睛在看着人,驴的眼神,马的眼神,老鼠和蚂蚁、树梢和天上的鸟,草木和鬼魂的眼神……人的生活被万物围观,你可以漠视这些眼睛的存在,但作为一个作家,要敏感觉察这种“被看”。如果只有我们的眼睛在看世界,我们觉察不出人被万物围观的众多眼神,那么我们的眼神是单向的,孤独的,没有回应的。而我的关注和倾听点可能会侧重于身边草木、动物的声音和感受,因为我能进入它们。

有时我们低估了动物的聪明,比如小狗,在人身边呆了太久,成功模仿和演绎了人类的喜怒哀乐,它能打动人、感动人。被感动,这是最高贵的人性,但同时也是最脆弱的人性,狗成功地利用了人类的这一弱点,让人离不开它,让人在它的脸上找到了自己的情感,在它的眼神中看到自己的渴望,这种动物已经成功地利用和掌控了人性。

南都:谈谈你的动物叙事,你对动物刻画的策略是怎样的?

刘亮程:西方小说里的动物视角,有时只是一个写作手法,一旦动物开口说话,这个作品就不可信了,如同童话。但《捎话》不一样,我觉得它还是可信的,因为动物没有直接出来说话,小毛驴谢只是在看,在听,把她看到听到的转述出来,没让一头驴直接突兀地说话。如果我们去关心一头驴的七情六欲,关心它的喜怒哀乐,我们的生活会怎么办,这可能有一条界线。

南都:小说里的人羊、妥觉(小说中人物)身首分离还能对话等等这些魔幻奇绝的段落,令人印象深刻。是什么触发了你的这些想象?

刘亮程:写这部小说的时候,我面对的是那片土地千年的历史,为了信仰而发生的一场一场的战争,这些历史读多了,会读出人的身心之撕裂。我在这部小说里写了许多撕裂又重合的人物,就像《捎话》里的人羊、妥觉、主人公和小毛驴合为一体,驴附体在人身上。写作过程中我都没有注意到这些,我只是感觉自己被一种情绪所控制。

南都:是什么情绪?

刘亮程:就是你在那片土地上生活,看他的历史也看他的今天,看他的撕裂也看他的弥合,看久了你自然而然就有那样一种情绪:相信历史带来的撕裂,一定会在和平时代弥合,一部人类历史就是周而复始的战争与和平的历史。我写了那么多战争,塑造了那么多撕裂的人物,但是最终想通达的,其实是弥合:灵与肉的弥合,不同语言、不同信仰、不同文化族群之间的沟通与弥合。

从“声音”到“语言”

南都:声音是这个故事的主角,为什么把万事万物的声音具象化?你真的见过声音的色彩和形状吗?

刘亮程:听声辨形,我相信这是人人都具备的能力,听到一种声音,听到的其实是一个形状,比如你在暗夜中听到的脚步声,你听到的其实是一个人,每个声音都代表了一个形,《捎话》里我直接把声音的形状写出来,它并不是一个创造,只是我们天生具备的这种感觉功能。但我的听觉特别敏锐,两只耳朵可以同时听两个声音,所以我随时随地都可以写作,飞机上写,开会的时候也写。

南都:毫无疑问,这也是一部关于“语言”的书。小说借师傅之口出现了多次关于“语言”本身的探讨。比如说,“每学会一种语言,就多了一个黑夜”“毗沙语说不出黑勒语的早晨,经文翻译成其他语言时,都无一例外地被扔进这些语言的黑暗中”,间接表达了你对语言的质疑。

刘亮程:其实我只懂一种语言,生活在数十种语言共存的区域,我说着汉语,每天在不同的语言中生活,我以前工作的单位聚集了各民族的同事,耳边时时会响起不同语言的声音,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仿佛在说另一个世界的事,所以陌生的语言给人带来奇妙感。即使我们学会另一种语言,难道就真的能听懂心灵的秘密吗?我想每种语言都有自身的保护系统,那些属于心灵和精神的密码,你是无法听懂的。

语言在我的生活中如此重要,自成一个世界,但有时候你又觉得语言似乎也是多余的。有一年我在库车采访,刚开始带了翻译,后来我发现翻译完全没用,有翻译在旁边,你的采访对象会警惕,反而不给你说你想听的话。后来我干脆自己一个人,背一个包,在库车老城行走。

我看到街边坐满了老人,库车老人特别喜欢坐在街边,年轻的时候不知道他们在干什么,可能在远处近处,东奔西波,人一老就都坐到街边了。太阳暴晒的时候,他们在阴凉处,太阳偏西的时候,他们又在残阳里,靠着被晒透的暖暖的土墙打着盹,有一眼没一眼地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人群。

我在某个老人旁边坐下来,递一根烟,点着自己也抽一根,他会笑一声,露出只剩三颗的牙齿,满脸皱纹,你也对他笑笑。那个时刻,我觉得这样的交流就已经足够,坐在一个80岁的老人身边,看着他看你的眼神中充满了人世的味道,你觉得似乎他一句话也无需说,你一句话也不用问,就像坐在自己的老父亲身旁,他的一生所历尽在眼前。

在那样的行走中,我慢慢看懂了一座老城,看懂了这里人的生活,我不懂当地语言,但是我能看懂他们脸上的皱纹,看懂那些弯曲的身体,能看懂他们看着街道的眼神中所有的内容,生活就这样被一个作家看懂了。后来我写了《库车行》《驴车上的龟兹》,我对驴的认识也在那时候被加深,库车到处都是毛驴,每个老人身边都有一头毛驴,要去稍远的地方,人就骑在驴上,人就多了四条腿。

乡村自带诗意

南都:你几乎所有文字都在写自己生活多年的一个村子,你如何寻找一个村庄与外部世界的联系?

刘亮程:这个村庄是我塑造出来的,最早叫《一个人的村庄》,再后来叫《在新疆》,再后来叫《虚土》《凿空》《捎话》……首先,这个村庄在我的文学世界中是自足、自在的,它和外部世界的唯一联系,就是一颗心灵与外部世界的联系,当这个村庄被完整呈现的时候,这个村庄就是一个自足世界,它的内部也是外部。当我写《一个人的村庄》的时候,这个世界只有村庄这么大,当我写《捎话》的时候,这个村庄有了数千年的历史,和百里千里捎一句话的路途。

南都:有人说,你的文字颠覆了人们对乡土文学的固有看法,这可能是指你文字的诗意和梦幻感,你同意这种说法吗?

刘亮程:乡村自带诗意,我们在说“乡村”这个词的时候,其实就在说诗意。与乡村对应的词是“农村”。农村是现实的,非诗意的;乡村是文化的,精神的,诗意的。乡村在我的理解中,它早已不在大地上,它变成了一种精神和文化的存在,我们怀揣乡村的梦想,走出城市,去寻找那个文化精神中的乡村,但我们一次次走进的,其实是遍布中国大地的农村。

南都:你对乡土文学有什么看法?

刘亮程:乡村文学自古丰富,《诗经》就是乡村文学,唐宋诗词大部分是乡村文学,当我们谈论乡村文学的时候,应当从《诗经》开始谈起,而我们很多人接受的乡村文学,其实是一个现当代的乡村文学,因为现当代中国大地上发生的事情,无非就是土地上一场一场的变革、战争、运动、翻天覆地的变化等等,所有这些都是人在大地上的喧哗与骚动,当人忙于书写大地上的运动时,是没有功夫关心人在自然状态下的生老病死的,更没工夫关心身边的草木和动物。

而我的乡村文学更多关注到了这些,我更多地呈现了一个在草木和生灵中的乡村家园,也就是一个万物同在的乡村家园。这个家园,首先是一个山水家园,由我们最远古的《诗经》、楚辞汉赋、山水画等等共同营造。

在古代,县以下的区域都是乡民自治,一片自由天地,保持着淳朴自足的民风,保持山水的原貌和人在自然中生活的谦虚的理念。从中国山水画就能看出来,最上头是天和云,山和树,树下的小溪边有一方茅屋在最低处,这就是中国人的居住理念,人造不能高于天造,多少年我们都是这样生活。

当然,那时候人还没有能力去打扰自然,用挖掘机凿山、开路,但是我们还是要回到最初人类面对自然的敬畏之感。我在《凿空》里写到土地的疼痛,大型挖掘机、巨大的石油钻头朝地下深处钻探的时候,你能感觉到疼痛。有物哀,也有物痛。

木垒书院的耕读生活

南都:跟我们分享一下你在木垒书院的生活吧。

刘亮程:我在院子里过着耕读生活,早晨三遍鸡叫后起床。6点头遍鸡叫,天色微明,醒来一次,再睡着;7点二遍鸡叫,有时醒,有时不醒;9点三遍鸡叫,天已大亮,太阳从东边的小山头升起,这时候早餐,开始一天的生活。

上午写东西。我喜欢上午,刚从梦中醒来,或没完全起来,有点迷糊,但又精力充沛,这样的氛围最适合文学。文学就是作家在半睡半醒之间的胡话。醒,是对现实的关照,睡,是对文学的梦幻表达,作家就是一只眼看着现实一只眼眯着做梦。《捎话》就是在这个院子里写的,我一边收拾院子,一边写书。

中午午睡,下午干点活。书院里有几个耕读志愿者,多半是喜欢文学艺术的大学生,我带着他们去干干活,今年开春以来,我们沿着院墙栽了数百棵爬山虎。

院子很大,40多亩地。第一年种了15亩地的小麦,种在果树田中间,两年后没办法种了,那个地方雨水比较充足,麦子和草同生,草比麦子还高,到了麦收季节,把草和麦子一起割,打麦的时候也把草籽和麦打在一起,一块儿磨成面,味道也尝不出什么差别。

还搭了树屋。我选了一棵50年的老榆树,几个树杈同时上长,中间有个空间,我想了大半年怎么结构,年轻时候学过农机,设计和绘图没问题。我想在一棵树上造屋子,首先要把台阶固定在树中间五六米高处,一根根地造出台地,两米处再造一个台地,搭一个木屋。动工到一半才发现,大树上有一只猫头鹰,孵出了两只小猫头鹰,木屋计划只能暂停了,等小猫头鹰长大重启。我的想法是建三层,最上层是猫头鹰的家,中层是小木屋,下层是老鼠和蚂蚁的家。

南都:听说你最新的小说也快完成了,可以透露一下是什么内容吗?

刘亮程:小说叫《本巴》,它借用蒙古族英雄史诗《江格尔》的名字和里面一些人物,故事完全是我自己悬置起来去书写的。《江格尔》塑造了一个没有衰老没有死亡,人人活在25岁的一个本巴国度,这几年我看西域的东西多一些,尤其三大史诗,我很喜欢古代民间口传艺人的想象和对世界的构建,而我的小说,是从古人想不动的地方开始,往远处想。这部小说计划年内写完,明年出版。

刘亮程

作家,居新疆。著有诗集《晒晒黄沙梁的太阳》,散文集《一个人的村庄》《在新疆》,长篇小说《捎话》《虚土》《凿空》等,有多篇文章被收入全国中学、大学语文课本。获第六届鲁迅文学奖。2013年入住新疆木垒,创建菜籽沟艺术家村落及木垒书院并任院长。

网络编辑:小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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