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法定婚龄,你怎么看
近日,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丽萍在《光明日报》撰文称,男22周岁、女20周岁的法定婚龄应适当降低,建议规定“男不得早于20周岁,女不得早于18周岁”,下调的主要理由为:中国关于法定婚龄的规定偏高,降低法定婚龄,是中国目前人口政策的需要,也利于改变目前初婚初育年龄偏高的现象;现实生活中,存在男女双方因未达法定婚龄、不能办理结婚登记而同居生活、生育子女的现象,适当降低法定婚龄有利于这部分人缔结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也有利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该降低法定婚龄吗?多高的法定婚龄才是合宜的?
责任编辑:陈恺辰
(本文首发于2019年8月8日《南方周末》)
近日,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丽萍在《光明日报》撰文称,男22周岁、女20周岁的法定婚龄应适当降低,建议规定“男不得早于20周岁,女不得早于18周岁”,下调的主要理由为:中国关于法定婚龄的规定偏高,降低法定婚龄,是中国目前人口政策的需要,也利于改变目前初婚初育年龄偏高的现象;现实生活中,存在男女双方因未达法定婚龄、不能办理结婚登记而同居生活、生育子女的现象,适当降低法定婚龄有利于这部分人缔结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也有利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该降低法定婚龄吗?多高的法定婚龄才是合宜的?
▶正方:
降低法定婚龄无助于改变“目前初婚初育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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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邵小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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