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在劳动合同法上的劳资博弈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类似“企业管理者应对新劳动合同法策略”的培训迎来繁荣期。“学了我们的应对技巧,以后你们用起来就得心应手,省钱赚钱。”
责任编辑:傅剑锋 实习生 王霞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工人发现企业主用五花八门无奇不有的手法规避劳动法,企业主同样有满肚的苦水要倒,认为成本的高企使他们遵守新法困难重重。
“两天2300元讲课费是很值的,规避员工的工资加班费等支出,带来的利润是2300元讲课费的上千倍。”东莞王老板在“企业管理者应对新劳动合同法策略”的培训上感叹。
这场7月25日的培训由深圳律师李迎春主讲。
这样的培训已有一个很大的市场。在今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前后,“如何规避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续签”、“辞退未违纪员工的技巧”等字样成了这些培训的卖点。一些劳动法专家、律师纷纷走到前台,寻找法律的漏洞,向企业面授机宜。
“学了我们的应对技巧,以后你们用起来就得心应手,省钱赚钱。”律师的话让大家心领神会。
拿英文合同让完全不懂外语的工人签约
企业主们学到的规避新劳动法的技巧,有的让人哭笑不得。
在深圳市龙岗区南联社区的厂房里,24岁的三喜大玩具厂杂工邵伟对着一份全英文的劳动合同发愁。他只有小学文化,对英文两眼一抹黑,但厂方却故意把劳动合同写成英文让他们签。
邵伟和许多看不懂英文的工友都认为,这里面肯定有“猫腻”。第一次签,邵伟以自己看不懂为由拒绝,“厂方就说不想签就辞工,所以我和工友们只得都签了”。
后来工厂又让他们重签,还是英文的。“据说是因为第一份合同中有不合法的条款,工厂怕出事。”邵伟说。
邵伟和许许多多底层打工者一样,每天的工作时间早已超出了法定的8小时。邵伟5月份的工资条显示,他一共工作了318个小时,加了110个小时的班。工厂把每周六都算为工作时间,因此他周六上班的时间都没算在加班时间中。
按照工厂规定,他一天要给2400个玩具的头、脚充棉,用他们的术语讲叫小充棉。要想完成这样的任务,邵伟每天实际的工作时间至少是12小时。
从7月开始,龙岗区法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从700元升至900元,最低加班费从6.03元升至6.50元,双休日最低加班费从8.04元升至8.60元。
但邵伟觉得除了劳动合同变成了英文外,其他的并无明显变化。他的正班长期只有3元/小时共600元/月,加班费只有4.5元/小时。
新劳动合同法规定,工人一个月不能够超过36小时加班。&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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