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公权力滥用是30年立法的大思想专访原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张春生

非得把它(指“法治”)作为一种信仰、习惯,至少大多数人发自内心奉行它、维护它,才算真正实现(法治)。照这样看,我觉得法治精神深入人心至少还要30年。

责任编辑:傅剑锋 实习生 黄美龙

█(立法)一涉及到管辖、处罚、许可,就开始争,地方上的部门比中央部门厉害。这在人家法治成熟国家看来是很可笑的。
█我听到一些人说,这个事情搞不动,干脆立个法。他的想法不是规范而是强制,不行我处罚,不行就抓起来,这就违背了法制的精神。
█非得把它(指“法治”)作为一种信仰、习惯,至少大多数人发自内心奉行它、维护它,才算真正实现(法治)。照这样看,我觉得法治精神深入人心至少还要30年。


张春生,本届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聘任的特邀专家,曾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

1979年,张春生开始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30年间经历了230部法律的诞生,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立法进程的重要见证者。

近日,张春生接受了南方周末的专访,就立法中的部门利益博弈、立法工作的公开化等问题作出了坦率的回答。

协调部门争执不应是立法机关的事
南方周末前不久,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说,不能在国家法律体系之下或以外,再搞自己部门或地方的“法律体系”。这句话背后的涵义是什么?

张春生:一个单一制国家只能有一个法律体系。我记得1993年年终的时候列那届人大立法规划,全国人大列了150件左右。一些地方上也按照这个要求列,一个沿海大省找我们征求意见,他们列的盘子却比全国人大的还大。我记得他们提出要建成本省的市场经济法规体系,积极性很高,但这个口号明显是不对的,一个国家法律体系只有一个。

南方周末是否存在部门借法扩权逐利的现象?

张春生:这个在80年代早期到90年代一直存在。

行政部门本来是执行国家公权力,不应该存在自身利益。“文革”前涉及到市长协调各部门关系的时候,大家遇到的都是谦让,都是说我们力量不够,还是请其它部门来做。现在呢,(立法)一涉及到管辖、处罚、许可,就开始争,地方上的部门比中央部门厉害。地方上,有的行政部门的首长列席人大常委会,列席会的人在会上吵起来,互相指责。这在人家法治成熟国家看来是很可笑的。

南方周末立法机关其实在很大程度上要协调部门利益。这个正常吗?

张春生:原则上立法机关不应该做这个事情。部门权力,不应该由立法机关来管,它应该在行政机关出手的时候就解决,因为政府部门分工是政府的事,我们的宪法、国务院组织法写得很清楚。

南方周末为什么国务院组织法已经写得很清楚的事,到了立法机关又产生争议了呢?

张春生:有些是政府协调好的事,部门又提出来,有些是通过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来的。全国人大好得多,省以下这种事情较多。

因为我们不少组成人员是从行政机关过来的,住房、配车、秘书都在那儿,这跟我们的体制有关。这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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