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试点,中国首例

作为执业三十多年、代理过四千多件刑案的老律师,秦翰泽还是生平第一次走进法院审委会。

责任编辑:钱昊平 何海宁

2019年5月10日上午,山西晋城中院召开2019年第5次审委会,并邀请了律师参加审委会听证。 (晋城中院微信公号/图)

(本文首发于2019年5月23日《南方周末》)

作为执业三十多年、代理过四千多件刑案的老律师,秦翰泽还是生平第一次走进法院审委会。

“审者不判、判者不审”是法院审委会制度受到诟病的主要原因之一。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伟打了个比方:“医生凭什么不接触病人,就直接开药方呢?”

审委会虽亲历性不足,但要彻底改革,中级法院也无能为力。作为晋城中院的外聘专家,范向阳理解,晋城中院是尝试在现有框架下“改造”审委会,力求增加委员的亲历性。

“我认为,本案中控方所指控的第二起事实证据不足……”

2019年5月10日上午,山西晋城中院召开2019年第5次审委会,讨论被告人王某涉嫌诈骗一案。秦翰泽作为王某的辩护人,向审委会15名委员做了陈述。

这是当了三十多年律师的秦翰泽,头一回参加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现场还有晋城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和该案承办检察官。

控辩双方齐聚法院审委会会场,这样的场景,目前只出现在山西晋城中级人民法院,该院将这种新尝试称为“审委会听证”。

“律师来法院参加审委会了?”5月14日,晋城中院微信公号以这个疑问句为题,向外介绍了这场由地方法院自发推进的改革。文章称,晋城中院在全市推开审委会听证制度,审委会讨论案件,可以通知当事人、辩护人、公诉人等参加会议,听取他们的陈述,或向他们进行询问。

公号文章发出后,引起法律界广泛关注。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的改革方向成为关注焦点。

“审者不判、判者不审”是法院审委会制度受到诟病的主要原因之一。晋城中院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说, “如何保障审委会委员对案件的亲历性,是改革的初衷,咱们也不是心血来潮,要做这么一件事。”

分段进行不公开原则未破坏

2019年4月,晋城中院向该市基层法院下发了建立审委会听证制度的规定,并选择了一起争议较大的民事纠纷案件“试水”。

晋城中院曾就该案作出了两份相互矛盾的裁定,审委会也不能达成一致意见。院长遂提议通知原被告双方的代理律师到审委会现场陈述,委员们最后形成了一致意见。

对于控辩双方分歧巨大的刑事案件,晋城中院认为更有举行审委会听证的必要:“一方说有罪,一方说无罪,这涉及公民的基本人权,当然要慎重。”相关负责人对南方周末记者表示。

秦翰泽代理的王某涉嫌诈骗一案,偶然间成了晋城中院第一起经过审委会听证的刑事案件。

据案件承办法官介绍,检方起诉被告人王某诈骗360余万,一审法院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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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刘小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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