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鸟多了,养的鱼少了

按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而现实中,补偿主体往往是地方财政。

责任编辑:汪韬

2017年11月,江西九江,一群候鸟在鄱阳湖自然保护区内越冬。 (视觉中国/图)

(本文首发于2019年5月16日《南方周末》)

“以前有外地人在附近的河里炸鱼,拦网捕鸟,候鸟不敢来。”2018年后,大丰当地政府严禁炸鱼拦网,候鸟多了,侵袭纪昌良家鱼塘的次数也骤增。

按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而现实中,补偿主体往往是地方财政。

水鸟吃鱼,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却让江苏盐城市大丰区的养鱼户纪昌良心力交瘁。2018年,他向银行贷款1000万买了鱼苗,年底却发现,养成的鱼还不及放下去的鱼苗多。他觉得,鱼儿都“喂”给了远道而来的候鸟。

乍看起来,纪昌良只能自认倒霉。但翻开野生动物保护法,第14条规定:“因保护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或其他损失的,由当地政府给予赔偿。”

除了野生动物保护法,《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十七条亦规定,因保护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调查属实,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补偿。

根据这一规定,通过料肉比估算——用所花费的饲料推算损失的鱼的价值,纪昌良向盐城市大丰区主管部门寻求2143万元的补偿。

不过,踏上索赔之路的纪昌良却发现自己成为又一个西西弗斯:从大丰区找到盐城市,再找到北京,最终又回到大丰处理,心心念念的补偿,依然遥遥无期。

这样的故事不只在大丰上演。在山西和顺县马坊乡,环保组织猫科动物保护联盟(以下简称“猫盟”)正在自筹资金,以补偿被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华北豹吃掉耕牛的村民。猫盟创始人宋大昭对中国野生动物损害补偿制度现状的评判是,“很少有地区在真正实践”。

鸟多了,鱼少了

盐城大丰被称为“麋鹿故乡、湿地之都”。全国唯一的麋鹿保护区坐落于此,每年10月起,沿海滩涂湿地还吸引丹顶鹤等大批候鸟前来越冬。

大丰人纪昌良今年64岁,从事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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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ze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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