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撸串” 留一席之地
从纽约、香港等城市对食品摊贩的管治经验看,适量发放固定摊贩与流动摊贩牌照,不容许无牌照的摊贩从事经营,将所有摊贩经营活动纳入监管,以实现市民需求、底层就业与食品安全、卫生、交通、物业价值、市容等公共利益的最佳平衡。
责任编辑:钱昊平 何海宁
(本文首发于2019年5月2日《南方周末》)
2019年4月28日,上海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徐志虎表示,上海将打造一批夜生活集聚区,在特定时段,批准有条件的区域开展精细化、有规范的“外摆位”试点。
此举被许多市民“点赞”。
这一举措有法可依:2015年施行的食品安全法第36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进行综合治理,鼓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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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贰东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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