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土地违法建设整改敷衍了事 北京5个党组织被集体问责
前不久,在北京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昌平区委、昌平区政府党组、市规划国土委昌平分局党组、昌平区委农工委、昌平区崔村镇党委等5个党组织被点名通报。
这5个党组织被点名,源于北京市纪委监委去年就昌平区“大棚房”问题整而未治进行的一场问责。这次被问责的还有20名相关责任人,他们有的“工作作风不硬,在打击违法建设中疏于监管”,有的“履职不到位,使巡查流于形式”……就这样,在昌平区,本该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大棚却“种”出了房子,重拳集中整治不到一年,同样的问题却又卷土重来。
疯狂逐利,农用大棚里“种”出房子;流于形式,未形成验收报告即上报整改完毕——
野蛮生长的“大棚房”
2009年,北京市昌平区居民胡德路以北京市六合成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合成公司”)的名义与昌平区崔村镇南庄营村经济合作社签订土地合同,承包南庄营村346亩土地建设日光温室大棚,租期为30年。合同约定,这些土地用于发展法律政策允许的涉农项目。
原本从事民营医疗行业的胡德路称,当时之所以决定投资农业,一个原因是昌平区将承办世界第七届草莓大会,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发展以种植草莓为主的设施农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后,六合成公司陆续建设了178栋大棚。
但未曾想到的是,之后草莓出现滞销,大棚种植陷入亏损。六合成公司陆续将大棚转租给个人,租金为每栋大棚每年6000元,租期从2年到20年不等。
“搞农业利润比较低,周期也比较长,不少像六合成这样的企业一亏损就坚持不住了,便想办法把大棚转租出去,这样来钱快。”当地一位知情人说。
“一转就灵”的秘密在于,转租出去的大棚不再用于纯农业生产。据上述知情人介绍,租大棚的人大多数是北京城区人,租赁大棚的目的是种蔬菜、水果自用,“有属于自己的一块地,周末带亲朋来这玩玩”。
大棚转租到个人手中后,有的在大棚周围建起了铁栅栏并上了锁,有的在大棚旁修建了硬化的水泥路面,有的对大棚的耳房进行了扩建,有的甚至在大棚内盖起了农家院、挖了地下室……
就这样,农业大棚逐步变成了当地居民口中的“大棚房”,一些以园区形式存在的农业公司,也逐步把园区的名称从“农业园”改为“观光园”。在六合成农业园内,甚至还出现了一栋对外营业的餐厅。
2017年8月,北京市统一部署的“大棚房”整治揭开了该问题的盖子。官方数据显示:这场在全市范围开展的问题大棚集中整治,排查16.9万栋大棚,清理整治“大棚房”150宗、问题大棚7887栋。
其中,认定六合成农业园存在违规大棚70栋。这70栋大棚被纳入市区两级整治台账,由昌平区委农工委和市规划国土委昌平分局联合整改。随后不久,昌平区委农工委、市规划国土委昌平分局和崔村镇政府组织了一次联合验收,未形成验收报告即向有关部门上报“已整改完毕”。
至此,从当地政府的官方文件上看,“大棚房”已在昌平区绝迹了。
甩手掌柜,土地所有方只管收钱不问用途;推诿塞责,有关部门不担当不履责让整治成为“一阵风”——
整治不到一年就死灰复燃
“500平方米私家庄园,在北京只需十几万一套,不仅能住人,还能种菜、烧烤、垂钓,打造都市人的田园梦想……”2018年6月2日早上,央视《朝闻天下》曝光了昌平区某地农业大棚内违法建设居住屋舍,包装成“田园庭院”对外租售一事。
电视画面显示,一个自称是园区开发商的人称,他们租售的大棚一百多平方米,院是一百六七十平方米,一个小配房大概十七八平方米,并称“20年的租赁价格为17万,签订合同后,租户可以任意装修,如果嫌配房小,还可以在大棚里做文章。”
这则新闻曝光的不是别处,正是在2017年上报“已整改完毕”的六合成农业园。
“看到新闻报道时,感觉很震惊,2017年我们对全镇范围内的所有大棚进行了整治,觉得不可能再出现这样的事情了。”昌平区崔村镇党委书记韩军说。该新闻播出的当天中午,韩军就带队到六合成农业园实地查看,发现不少大棚与去年整改时提出的标准有很大差距。
经查,六合成农业园区内有44栋违建大棚,主要表现为地面硬化、私建围栏、私搭顶棚、置备生活设施等问题,同时存在媒体曝光的转租等行为。
上报“已整改完毕”的“大棚房”,为何不到一年就死灰复燃了呢?
据调查,2017年的整治过后,很多承租六合成农业园的租户认为,“整治是一阵风,风头过了就没事儿了”,集中整治一结束就又竖起围栏,在大棚里搞非农业设施建设。有一些租户通过中介市场将大棚转租给了其他人,新承租人不了解相关政策,一接手就搞生活设施建设。
昌平区南庄营村是六合成农业园租用土地的所有方。该村与农业园近在咫尺,为何未能发现眼皮子底下的“大棚房”呢?采访中,南庄营村负责农业的村委委员李振雨以“隐蔽得很”“有栅栏”等为由,称村里无法实现有效监管。
该村党支部书记宗宝国掰着指头给记者算了这么一笔账:南庄营村底子薄、经济收入少,仅六合成农业园一项,每年就能给村里带来上百万元的土地租金收入——这对村里来说是一笔很大的收入。宗宝国坦言:“当时只看重按照合同约定把租金收回来,保护耕地意识比较薄弱。”
韩军称,镇政府有一支近百人的日常巡查队,但他也承认:日常巡查存在监管不到位,嘴上喊得响、实际行动少等问题。而对土地和大棚有管理职责的规划国土、农业部门又相互推诿——北京市规划国土委昌平分局认为,自己是按项目为单位对土地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农用大棚里面是不是种农作物,应该由农工委管;而昌平区委农工委认为,自己只管补贴发放,大棚种植了农作物就给补贴,不种植就不给补贴,至于违规用地,应该规划国土部门管理。
村委会“一租了之”、镇里巡查有名无实,市规划国土委昌平分局和昌平区委农工委都认为“大棚房”问题不归自己管……就这样,“大棚房”从无到有,整而未治。
闻风而动,一个月内清除所有问题大棚;严抓严管,压实主体责任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严肃问责,坚决遏制问题反弹
“要牢牢守住耕地保护这条红线,对有关问题立即整改,并举一反三,对任何违法违规占地、改变耕地性质和用途的行为都要严肃查处纠正,坚决刹住违法违规占地、私盖大棚房歪风。”昌平区“大棚房”问题被媒体曝光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蔡奇先后三次作出批示,并于2018年6月14日到昌平区现场督察督办“大棚房”问题整改工作。北京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吉宁主持召开专题会,布置专项整治方案。
4天后,六合成农业园内44栋“大棚房”全部清理完毕,拆除违建近37.5亩。经国土部门鉴定,六合成农业园违法占地共造成22.19亩耕地(包括基本农田16.51亩)的土壤耕作层严重破坏。在随后一个月时间内,昌平区清查发现违法违规农业大棚设施6193栋,并进行了整改。
与此同时,北京市、昌平区两级纪委监委启动对六合成农业园违建“大棚房”问题的责任追究。2018年6月21日,北京市纪委监委对昌平区委、昌平区政府党组、市规划国土委昌平分局党组、昌平区委农工委、昌平区崔村镇党委等5个党组织和20名相关责任人问责。
北京市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负责人说:“‘大棚房’死灰复燃的根源在于昌平区委、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以及镇、村对农地农用的要求重视不够,落实不到位,严守耕地红线意识淡漠,监管查处推诿扯皮、临阵畏缩,不担当、不作为,对党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
去年7月,昌平区召开“大棚房”整治专题会,要求“大棚房”整治必须一抓到底,确保取得实效。对照北京市《大棚类设施农业项目违法违规用地整改标准》,昌平区对全区所有大棚设施均标号登记、拍照建档,具体位置、项目名称、建设主体、合同约定、经营情况、补贴情况等全部记录在案,做到“一棚一档”。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跟踪检查‘大棚房’整改情况,对党员领导干部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要深挖细查,一查到底。”去年年底,北京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陈雍带队,不发通知、不打招呼到延庆区、昌平区和朝阳区,检查“大棚房”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现场督促整改责任落实到位。北京市纪委监委成立工作专班,建立线索移送和统一管理机制,对“大棚房”相关问题线索统一管理并及时转办督办。截至目前,北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现场检查786次、约谈205人、谈话提醒45人,发出监察建议10份,有力推动了“大棚房”问题整改落实。(记者田国垒)
短评|严问责刹住整改“假把式”
农用大棚里“长”出违规建筑却没人管;“重拳”整治不到一年,问题就死灰复燃。“大棚房”整治咋就这么难?
“大棚房”乱象的出现及反弹,相关监管部门失职失责、作风漂浮、不担当不作为是主要原因。在眼皮子底下发生的私搭乱建,直到媒体曝光后才表示“很震惊”;日常巡查光嘴上喊喊,不动真格;一到“硬碰硬”整治的时候,就拿“不归我管”“没有这个权限”等理由推诿;未形成验收报告就给上级汇报“已整改完毕”……这些都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害死人,官僚主义耽误事。如果只是写份报告交差,“溜达”一遍过关,整治变成“一阵风”,出现农用大棚里“长”出房子这样的怪事也就不足为奇了。
根治“大棚房”乱象,要通过严问责唤醒责任担当,要揪住“大棚房”问题发生、发酵、整治、反弹等各环节中失职失责行为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穷追猛打。此外,还要明晰责权、制定清单、细化要求、明确时限、落实到岗到人,避免泛泛布置,防止面上热热闹闹,落到细处推诿扯皮的问题。
“务农重本,国之大纲。”耕地保护事关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始终是国计民生的头等大事。粮食生产根本在耕地,必须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除了北京,“大棚房”问题在很多地方也不同程度存在,各级党委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扎扎实实抓好整改;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做好监督的再监督,以严肃问责刹住整改“假把式”,督促整到底、改到位。(黄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