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村”原支书被执行死刑
记者刚刚获悉,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陆丰贩卖、制造毒品案罪犯蔡东家于2019年1月17日被依法执行死刑。
责任编辑:潘智玲
记者刚刚获悉,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陆丰贩卖、制造毒品案罪犯蔡东家于2019年1月17日被依法执行死刑。
陆丰是汕尾市管辖的县级市。据了解,蔡东家既是当地族中的一个重量级房头(宗族分支当家人),又兼具博社村党支部书记、汕尾陆丰两级人大代表身份,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在蔡东家庇护下,当地制毒“开山元老”蔡良火、“陆丰派”冰毒制造权威人物蔡旋、“制毒原料垄断巨头 ”林凯永(均已判刑)等团伙长期公开半公开制贩毒。
法院经审理查明,蔡东家与他人密谋先后两次在陆丰市甲西镇博社村内制造冰毒共计180千克,并贩卖获利。2013年底,蔡东家得知其他犯罪分子因制造贩卖毒品被惠州警方抓获后,企图帮助他人逃避法律制裁,先后两次设法花钱“捞人”。
2016年,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贩卖、制造毒品罪和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依法判处蔡东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宣判后,蔡东家提出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复核,裁定核准蔡东家死刑。
1月17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对蔡东家执行死刑。
(来源:南方+客户端)
网络编辑:温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