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月经假?你们还想不想让女人就业了?

在带薪休假不敢休,生娃还得看企业脸色的背景下,延长产假,痛经假和月经假,都只是镜花水月的福利。

“知道”(nz_zhidao)跟你谈谈,中国式休假困境。

责任编辑:刘韵珊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本来招女性就已经老大不乐意,现在女性职工假期还越来越多,产假在延长,随时还可能请月经假。(视觉中国/图)

在带薪休假不敢休,生娃还得看企业脸色的背景下,延长产假,痛经假和月经假,都只是镜花水月的福利。

“知道”(nz_zhidao)跟你谈谈,中国式休假困境。

近日,《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女职工经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痛经或者月经过多,申请休息的,给予其病假1至2天。

类似的“月经假”,且不说国外,在国内一些省份已有先例,而且不止是征求意见,是早已落地实施的政策。

2017年2月1日正式实施的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就包括这一条:从事连续4个小时以上立位作业的女职工,月经期间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安排适当的工间休息。

早在2009年10月,国务院法制办就曾修订《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确立对于女性经期休养权益的保护。从2016年安徽出台相应的地方规定开始至今,全国大部分地区都陆续出台了相应规定。

除此之外在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的几年里,各地还先后延长了产假。

账面上看,女性职工的休假福利确实越来越多了,但面对职场竞争压力和阴魂不散的性别歧视,有多少职场女性敢于轻易动用这种福利,不得而知。

假期不少但没人敢放,这似乎是中国式休假的普遍困境,男女皆然。

连带薪休假都没落实好,月经假还能指望?

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提出要保障国民旅游休闲时间,到2020年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基本落实。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法规,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职工就有年假了。同时,“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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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邵小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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