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检察长首次列席最高法审委会,讨论的强奸儿童案改判了
11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十一批指导性案例,对检察机关办理性侵、虐待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进行办案指导。该批指导案例分别是齐某强奸、猥亵儿童案,骆某猥亵儿童案以及于某虐待案。
责任编辑:钱昊平
11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十一批指导性案例,对检察机关办理性侵、虐待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进行办案指导。该批指导案例分别是齐某强奸、猥亵儿童案,骆某猥亵儿童案以及于某虐待案。
为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名誉权、隐私权,避免造成二次伤害,最高检此次发布的指导案例隐去了案件当事人个人信息、案发地点、办案单位等内容,以避免被害人身边的人可能推断出其身份信息,同时也隐去了涉及性侵害的细节。
在对齐某强奸、猥亵儿童案的介绍中,最高检披露:2018年6月11日,最高法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审议该案,最高检检察长列席会议并发表意见,认为某省高院二审判决确有错误,依法应当改判。
南方周末记者了解到,这是共和国首席大检察官首次列席最高法审委会,会上讨论的齐某强奸、猥亵儿童案,最终被改判。
最高检抗诉后,10年有期改无期
最高检检委会委员、未检办主任郑新俭介绍,齐某是一所小学的班主任,在一年多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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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邵小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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