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人被判刑争议背后

1944年1月3日出生的林运娘,将很可能在看守所里度过她的75岁生日。

责任编辑:柴会群 助理编辑 温翠玲

2018年10月30日,被林运娘破坏的林地。(南方周末记者 汤禹成/图)

1944年1月3日出生的林运娘,将很可能在看守所里度过她的75岁生日。

法律专家:“他们一不复种,二不交罚金,认罪态度都没有,想要缓刑可能很困难。”

2018年10月2日,一篇标题为《福建龙岩:75岁老太耕种自家自留地被法院判刑四个月》的自媒体文章,将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永定区法院)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

这场风波,源于永定法院8月31日作出的一纸判决。据判决书记载,龙岩市永定区湖坑镇新南村农民林运娘,在未办理林地占用审批手续及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17年4月至5月,雇人使用钩机到“伯公科”山场山顶开挖一块平台,并将原来平台上的果树、杉树、松树一并勾埋。永定区法院以此认定她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身份信息显示,林运娘出生于1944年1月,被判刑时已满74周岁,但不足75周岁。她当庭自愿认罪,一审判决后也未上诉。不过,在林运娘被看守所收监之后,家人开始联系一家自媒体为林运娘“申冤”,并刊出前述文章,对法院的判决提出质疑,文章阅读量很快突破“十万+”。

法院的判决是否合理合法?林运娘家属的质疑是否成立?2018年10月底,南方周末记者赴龙岩当地采访,试图厘清此案背后的争议。

是否属于公益林?

事情发生在2017年4月,时年73岁的林运娘自掏腰包,雇人使用钩机推平了家边山顶上的树林,留下光秃秃的平台。

不久后,她的砍树行为遭到村民举报。湖坑镇林业站站长简俊金接到举报后,随即上报龙岩市公安局湖坑森林派出所。同年6月5日,林运娘前往派出所接受问询,承认了砍伐事实。4天后,经办此案的警官成某带人前往林运娘家调查,认定了林运娘涉嫌犯罪的事实。

按上述自媒体文章中的说法,本案中林运娘“非法占用”的农用地,是其自家的农用地。为证明土地性质,林运娘的二儿子苏国勇向南方周末记者出示了三份文件:一份是1982年确认10亩自留山的自留山证,另两份则是1993年签署的山林承包经营管理合同,分别规定了获得经营使用权的28亩经济林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立即登录

网络编辑:小碧

欢迎分享、点赞与留言。本作品的版权为南方周末或相关著作权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即为侵权。

参与评论


精选评论 (34)


简单就好
回复

简单就好

2018-12-25

50多亩地为什么补偿这么少呀~ 再就是子女未免太不孝了,小时候不是父母养大的吗?就只顾自己享受……

136****0839
回复

136****0839

2018-11-23

公权有碾压私权的嗜好,哪怕对这么一位75的大娘。当初划公私林的时候,怎么就不能兼顾一下,体会一下老人家的利益,将林地妥善的置换一下嘛,如果用技术手段能解决争议那是最好了

望孤城
回复

望孤城

2018-11-23

体谅年迈,罚金用于造林,老人缓刑去种树。子女不肯凑,宁愿让老娘蹲班房,唉。

墨紫魅行
回复

墨紫魅行

2018-11-22

50多亩地,每年补助800元,在现在,800元能干什么。

小强

2018-11-20

在进行园区补贴时,是否说清楚了补偿用途?补偿款是否足额下发至被补贴农户?自有土地是农户赖以生存的根本,年800元的补贴款是否能够保障其生活?更不用提是否能改善其生活了。农民就认一个死理:我的土地,我要改善生活,我要有自尊的活着,我没有要求政府、亲人帮我,我只是要用自己的努力,在自己的土地上进行再生产。却因为莫名的补贴而犯了法。不管怎样,政府说的都没问题,我认。但是我还是要按照自己的行动准则进行,因为只有我自己才能改变我的生活。其他人都是看客。

稻香
回复

稻香

2018-11-22

拿了国家生态林补偿金再去砍伐生态林,已经违法!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法院同志多次主动联系其家人缴纳罚金,争取在符合法律条件下判缓刑。其家人竟然反咬一口,把电话断章取义,让一家自媒体为老人“伸冤”。试问,每个人犯可法,可以不接受刑罚或者不被处罚罚金?试问,自媒体的居心何在?文章让我想起,前段时间在人民网看到关于最硬气交警执法的报道,对醉驾的司机警告3次果断破窗抓人。告诉拍视频的人,可以接受监督,但不允许断章取义的去发布,制造负面社会舆论。同样,也要为本案法院做法点赞,事前主动联系家人普法,而判决时坚守法律底线!正义不会缺席,做好法律忠诚的卫士!

136****1375
回复

136****1375

2018-11-21

儿子真没用,5万都不想给姥娘花。

小强
回复

小强

2018-11-20

在进行园区补贴时,是否说清楚了补偿用途?补偿款是否足额下发至被补贴农户?自有土地是农户赖以生存的根本,年800元的补贴款是否能够保障其生活?更不用提是否能改善其生活了。农民就认一个死理:我的土地,我要改善生活,我要有自尊的活着,我没有要求政府、亲人帮我,我只是要用自己的努力,在自己的土地上进行再生产。却因为莫名的补贴而犯了法。不管怎样,政府说的都没问题,我认。但是我还是要按照自己的行动准则进行,因为只有我自己才能改变我的生活。其他人都是看客。

139****1666
回复

139****1666

2018-11-20

拘役四个月,从哪天算起?抵押的那几天,要不要扣除?2019年1月3日,林运娘的75岁生日,是在看守所过,还是能出来过? 请法律人士解答。

云清
回复

云清

2018-11-20

个么之后如果有新的证据证明审判长有问题,记者也会跟进的啊

132****3380

2018-11-19

知道催款被家属录音,电话马上空号应该心虚了吧!如果没问题他怕什么?后面肯定还会继续大家期待着……相信法律不会放过一个坏人

132****3380
回复

132****3380

2018-11-19

知道催款被家属录音,电话马上空号应该心虚了吧!如果没问题他怕什么?后面肯定还会继续大家期待着……相信法律不会放过一个坏人

云清

2018-11-19

额,您似乎说的也不是什么核心问题吧,空号就是审判长违法的证据吗,除非拿出更硬核的证据吧,记者也不敢乱写的咯。而且预交罚金的实践本来就存在。这家人最大问题就是应该及时交上罚金让老大娘免受牢狱之灾

云清
回复

云清

2018-11-19

额,您似乎说的也不是什么核心问题吧,空号就是审判长违法的证据吗,除非拿出更硬核的证据吧,记者也不敢乱写的咯。而且预交罚金的实践本来就存在。这家人最大问题就是应该及时交上罚金让老大娘免受牢狱之灾

夏末

2018-11-19

为什么只写群众一方?不写审判长法院那一方?审判长用来催款的号码为什么变空号这事怎么不去了解和曝光?判决未下就要求家属预交罚金来换取缓行不违反法律规定?请问是哪一条法律规定可以这样做?刑期都可以用罚金交换那就是说只有钱就可以犯罪了?

 夏末
回复

夏末

2018-11-19

为什么只写群众一方?不写审判长法院那一方?审判长用来催款的号码为什么变空号这事怎么不去了解和曝光?判决未下就要求家属预交罚金来换取缓行不违反法律规定?请问是哪一条法律规定可以这样做?刑期都可以用罚金交换那就是说只有钱就可以犯罪了?

光荣岁月
回复

光荣岁月

2018-11-19

法院在职责范围能提供减轻罪行的努力都做了,但老人和其家人并不领情

真歌

2018-11-16

法院有点生硬,像这种案件不能单独看案件本身,应该将人情背景综合考量。

150****2569
回复

150****2569

2018-11-18

交罚金可以作为悔罪的表现。这个钱其实可以凑齐。但林运娘和他儿子不想交。如果法院在执行的时候不坚决,必然会撕裂司法公正的一道口子。这个才是最为可怕。

Jhonny·R
回复

Jhonny·R

2018-11-17

法律如果每每要考虑人情,那么司法的强制力何在……

139****8871
回复

139****8871

2018-11-17

镇林业站一张公示于2018年7月2日至7月8日的《永定区2018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农民直补金发放表》上也写明,林运娘补偿面积为51.67亩(约为苏家三份文件规定的林地面积总和),补偿金总额为718.75元。

139****8871
回复

139****8871

2018-11-17

“她30年前可能这块地确实种柿子树,如果没有好好管理,地上的附着物就发生变化了,天然的阔叶林长起来,马尾树长起来。我们自己进到里面做过地类调查,它不属于经济林了,要按现状来。”

孜孜
回复

孜孜

2018-11-17

普法工作也可以做得更好~

吃大米的猫
回复

吃大米的猫

2018-11-16

你讲情的时候他跟你讲理,你跟他讲理的时候他跟你讲情…

迷糊虫子
回复

迷糊虫子

2018-11-16

个人觉得法院判的没有任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