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前的微商乱象:继续以短视频引流售假,披药品外衣卖保健品
化妆品降价打6.6折,买5盒送1盒;酵素买一送一,买两盒以上加送手工皂…… 近年成为众多消费者网购渠道的微商们在“双十一”来临之前,纷纷推出促销活动,帮助代理商让利消费者。
化妆品降价打6.6折,买5盒送1盒;酵素买一送一,买两盒以上加送手工皂…… 近年成为众多消费者网购渠道的微商们在“双十一”来临之前,纷纷推出促销活动,帮助代理商让利消费者。
艾瑞咨询发布的《2017年中国微商行业研究报告》显示,2016年中国微商行业市场交易规模为3287.7亿,预计2019年微商规模将近1万亿。由此可见,微商已经成为中国移动电子商务领域的一部分。
南都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在流行背后,微商行业在高额利润的驱使、监管的空白、熟人关系等多因素的促成下,存在以保健食品冠以药品之名、利用短视频平台引流假货在“双十一”低价促销等乱象。入局微商行业者,也一度被利益反噬,陷入微商传销的陷阱,让不法分子获利上亿。
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对微商的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规范,或许将成为行业发展的转折点。
广告:保健食品宣称30天治疗抑郁
在微商赶上“双十一”大促潮流之时,南都记者调查发现,不少软文类广告披着药品广告的外衣,实则是微商在出售保健食品。
这些广告多以微信朋友圈文章或论坛发帖形式进行包装,出现“患者”自述。文末下方,则设有“精选留言”,评论多数会现身说法,表示自己有类似症状,或使用该广告中的方法后效果不错。在整个广告页面,通常会推荐添加某老师微信。
南都记者在一家搜索引擎输入“抑郁”一词,一则广告显示为抑郁症的咨询页面,以患者提问,医生、病友回复的方式进行软文宣传,推荐添加“老师”微信号,且推荐者使用“王华伟(专家)”、“苏伟强(专家)”等名义做推荐,并出现穿白大褂照片。
在加上该“老师”微信后,对方询问了患者性别、年龄、具体症状、是否服药等相关问题,向南都记者推荐了一款治疗抑郁症的“海马激活酶”药品,称“效果很好,无副作用无作用”。
该款产品的官网显示,海马激活酶为“抑郁症医学新突破,彻底逆转,用一个好一个”,治疗病症包括抑郁症、焦虑症、失眠、神经衰弱等,并称“突破血脑屏障,改善海马区供血,一次性解决抑郁,上万患者亲身体验,源头逆转不反复”。
在疗效上,产品介绍为“15天睡眠改善,30天抑郁消失精神好”。为了佐证“恢复效果铁证如山”,网页还登了四则患者的治愈经历且配有照片,并称“每一个案例都是用户真实投递,拒绝造假”。
上述“老师”介绍,产品由美国专利授权,生产厂家为上海安塞纳生物有限公司。南都记者在国家食药监官网查询得知,该公司仅生产了一款国产保健食品,名为“为公牌天麻软胶囊”。
在国家食药监官网搜索“海马激活酶”则未有任何相关信息,该“老师”表示,海马激活酶就是为公牌天麻软胶囊。该款胶囊的保健功能为改善睡眠、辅助改善记忆,注意事项显示“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此类现象并不在少数。微商在“减肥”、“美容”等相关领域不仅涉嫌虚假宣传,甚至成了造假公司制假与售假的“罪恶温床”。
去年8月,南方都市报曾报道,湖南娄底警方破获一起特大制售有毒“假减肥药”案件,犯罪嫌疑人曾利用微商分销系统,非法获利。案值上亿的百万粒假减肥药,每粒成本却不足一毛钱,利润率高达近9000%。
引流:短视频平台展示山寨奢侈品
微商作为移动互联网的原生商业生态,随着短视频行业近年来的快速发展,同样迎来了“视频营销”时代。在短视频平台为微商导流的背后,售假行为暗流涌动。
今年3月,南方都市报调查发现,在一些短视频平台,存在大量自制假冒名牌化妆品及展示山寨奢侈品的短视频,视频作者通过留下微信、QQ号,将这些假冒产品出售牟利。甚至,部分疑似制假视频还获得了平台推荐。报道之后,这些平台均发布官微提醒用户,对于利用平台制假售假的不良账号,发现一起,处理封禁一起。
时隔7个月,南都记者发现,“双十一”的各种商品预热宣传在众多短视频平台发布,而在火山小视频、抖音短视频等平台,仍存在有用户展示山寨奢侈品的现象。
在火山小视频的“LV女包”话题栏中,有一位粉丝过千的用户“阿微包包”发布了145条短视频,大部分均为品牌“包包”的展示视频,该用户在个人简介中留下了微信号。
南都记者加上其微信了解到,该用户实为一名出售山寨奢侈品的微商,朋友圈一天会发布30余条卖包广告,各种品牌包皆以100-400元不等的低价出售。而某款包的“双十一”的活动价,比日常价格便宜170元。
“基本不是卖包的,都看不太出来区别。”对于包的质量,这位商家表示,保证纯皮,从工厂直接发货,部分商品附有正版商品的购物小票和品牌包装。
为了躲避监管和审查,这些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涉嫌制假售假视频的用户,一般不会直接在作品向网友兜售产品,而是在热门视频的评论区给用户留言,以更加隐蔽的渠道进行销售。
在抖音的搜索框输入“手表”,一则关于某品牌手表的短视频获得1.4万条评论,点开评论区有众多条留言均为“我这里有这个手表”、“238支持验货找我”等,有评论称在某电商平台1880元购得,被人回复“我这几百块”。
南都记者点击进入上述留言称“我家有这款手表”等相似表述的抖音用户主页,看到多人发布各类品牌名表的数条视频,并在个人简介中留下微信。在与多名用户成为微信好友后,南都记者发现,其均为售卖山寨手表的微商,价值几万的品牌手表售价几百元。
骗局:微商传销非法获利上亿
在人们诟病微商售假牟利之外,欲入局微商行业者,也被利益反噬。
“只要一部手机,一个微信账号,消费128元就能代理整个商城产品,在家里发链接,就能轻松月入上万,甚至十几万!”这段充满诱惑的描述,最终让260万人陷入微商传销骗局。
2016年9月,被称为“中国最大的微商分销”的“云在指尖”被咸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查处,认定该公司从事传销违法行为。“云在指尖”以销售商品形式收取会员“入门费”,要求人员不断发展下线,并从下线缴纳的费用中非法获利,部分人员因发展下线获得返利金额达两百余万。
截至案发时,涉案公众号“云在指尖”关注人数达2400万余人,缴费人数达260万余人,涉案金额达6.2亿余元。
同年,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了《关于整顿新型多级分销欺诈行为的公告》,明确指出针对通过公众号利用微信关系链发展下线分销进行盈利或诱导用户关注、分享的行为,将对帐号采取限制功能、永久封号等处罚。
早在2015年3月,自称“亚洲催眠大师”的陈某打着“月入百万”的旗号,在南京、上海等地授课,声称交59800元代理费,每天只要转发微信营销课程,拉更多人来听课,就能月入百万,最终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刑,这也是当时国内发现的首例微信传销案。
三年过去,微商依赖于“低门槛、轻成本、微创业”的互联网商业模式,由于虚拟市场失范和监管不力,加之社交媒体的隐蔽性和高额利润的诱惑,怀有暴富心态的人仍然跃跃欲试。
微商行业的治理难度之一,是微商准入机制的不完善。
相较于传统电商买卖双方都必须实名登记、缴纳保证金、有信用评价和第三方支付等手段进行约束,并经过平台主办方的相关资质审核,微商从业者发布信息缺少第三方审核,准入门槛因此大大降低。
从事微商,并不要求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也无需向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地址等真实信息,导致其可以肆意的出售虚假产品,而违法成本很低。
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或许能对微商的发展作出相应规范。
南都记者了解到,此次立法在电商经营资质、纳税、处罚标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也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进行了界定。明确了利用微信朋友圈、网络直播等方式从事商品、服务经营活动的自然人也是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个人代购、微商也须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取得相关行政许可,依法纳税。
《电子商务法》起草组专家、北京邮电大学副教授崔聪聪介绍,以往在代购、微商的消费纠纷中,卖家有时候会采取拉黑消费者或者直接弃号的方式逃避,让消费者维权无门。今后出现消费纠纷,消费者可以通过经营者的相关信息找到经营主体。此外,法律要求登记注册也会强化经营者的自律,加强自我约束,从源头上减少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发生。
(来源:南方都市报)
网络编辑:吴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