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审委会专职委员刘贵祥谈“基本解决执行难”
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上私立学校的问题,依规定,不能让他们子女上高收费的贵族式学校。
责任编辑:钱昊平 助理编辑 温翠玲
(本文首发于2018年10月18日《南方周末》,原标题为《最高法审委会专职委员刘贵祥谈“基本解决执行难”真金白银,三年“执行”近4万亿》)
对个别达不到的,就要追责了。事实上,目前已经因不作为、不担当等情况,已按照组织程序撤换了十几个基层法院院长、执行局局长了。
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上私立学校的问题,我觉得过去涉及的一些案例被误读了。依规定,不能让他们子女上高收费的贵族式学校。
“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这是2016年在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承诺。
如今,“决战之年”接近尾声,执行难问题得到基本解决了吗?
2018年10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刘贵祥接受了南方周末记者的采访,他曾担任最高法院执行局局长,任院领导后一直分管执行工作。
一落座,刘贵祥就主动抛出一连串问题:“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是要解决到什么程度?过去几十年都在讲执行难,也陆续采取了一些措施,这次有什么不同之处?这次攻坚战之后,会不会又回到原来的状态?……这是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这些疑问,我想需要向社会解释清楚。”
年底至少九成法院必须达标
南方周末:法院的生效判决文书难执行,这个问题存在已久,最高法院也想过很多办法。这次的力度和以往相比有何不同?
刘贵祥:历史上,我们多次在搞各种专项活动,可以说付出了很大的心血和努力,但出现清了又积的循环状态,效果实在难如人意。这次,我们汲取了执行工作长期以来的一些经验教训。
这次的目标和以往不同,我们提了“四个基本”,概括起来叫“内外有无”。内,就是刀刃向内,人民法院内部存在的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情形基本消除。外部而言,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基本得到遏制。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要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我们要严把入口,基本解决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
通过这四个目标,可以看出是坚持了“标本兼治”的思路,不仅清理积案,不仅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且十分重视“道路建设”和机制完善。我们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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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小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