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监管应放弃一城一地的得失”

眼下正在进行的国企改革是在两个层面上展开。

责任编辑:冯叶 助理编辑 温翠玲

北京大学法律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邓峰。(东方IC/图)

(本文首发于2018年9月27日《南方周末》,原标题为《访北京大学法律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邓峰 “国资监管应放弃一城一地的得失”》)

眼下正在进行的国企改革是在两个层面上展开。其一是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上,实现从“管人管事管资产”到“管资本”的监管职能转变;其二是在作为经营实体的国企层面,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实现所有制混合,改善公司治理。

过去的国资监管模式存在什么样的问题,未来应该如何改革。南方周末记者专访了北京大学法律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邓峰。

“最不坏的方案”

南方周末:目前,各级国有投资、运营公司纷纷成立,是在模仿新加坡的淡马锡模式吗?

邓峰:我认为不能把这些国资管理公司的设立看成是淡马锡模式的确立,这涉及如何深层次理解淡马锡。

首先淡马锡所面临的投资市场,是一个国际化的、有着非常多私企在其中的市场。淡马锡作为公有企业,好比是一条鲸鱼生活在私有世界的汪洋大海中。但是中国现有的资本市场是分割的,有外资和内资企业的区分,内资、外资的进入、出来,都有各种各样的限制。流通的公开股权市场,就是证券市场,60%的股份直接或间接被国家持有。中国如果搞淡马锡,就像一条鲸鱼,生活在一个小池塘中,游不动的。

另外,绩效衡量也是一个问题。现在的国资监管过于看重一城一地的得失,这是一种比较传统、陈旧的财富观,关心的仍然是实物资产,“管人管事管资产”。而淡马锡是以市值、回报率等股东收益来衡量其经营得失的。

最后,淡马锡能够生存是依赖于专业的、市场化的投资和管理模式。而目前中国的国资监管没有市场约束,没有治理良好的公司应当有的分权制衡机制的约束,也不会应对和处理大量的国际惯例。

如果按照淡马锡的模式,或者是政府或者是人大下面,应该有一个总控公司,这个总控公司应该是一个法定机构,比如淡马锡,是由总理亲自任命的。中国没有这样一个机制,因为我们的国家太大,国有资产太多。在现实中,也仍然处在一个政出多头的局面。

好在现在所有人都看到了原来管理体制的弊端,也算是一个底线的共识。原来的管理是“管人管事管资产”,全方位地限制国企,这是不合理的,要给国企松绑,要进行国有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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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柯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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