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手记︱对“离婚冷静期”的冷思考
某婚姻登记部门的工作人员打了一种形象的比喻,来形容冷静期制度:婚姻就像搭车,应在搭车前先看清路线图再上车,设个离婚冷静期,就像搭错了车不给下车,还得继续坐几站。
责任编辑:聂寒非
某婚姻登记部门的工作人员打了一种形象的比喻,来形容冷静期制度:婚姻就像搭车,应在搭车前先看清路线图再上车,设个离婚冷静期,就像搭错了车不给下车,还得继续坐几站。
大约在《争议离婚冷静期》(发于2018年8月16日《南方周末》)这篇报道发表的一周后,我曾向还处于冷静期的一位当事人打去了电话,询问她冷静期间的感受。
和上次采访时相比,她的回答更为坚定:“等冷静期一结束,还是要离婚。”询问原因,她答得干脆:“自己妥协了,磨合了,没有用。”
我不知道,在她二十余年的婚姻生活中,这一句话说过多少次,又为此作出了多少努力。我只能从语气中感受到她离婚的决心。
这一次通话,她再也没有向我吐槽她的丈夫。尽管,在做此次报道时,我已逐渐习惯了这种“诉苦”,并且难免被他们要求来评理。只不过,我不需要像法官那样给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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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周凡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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