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吕永杰

上海检察机关依法对吕永杰决定逮捕

上海检察机关依法对吕永杰决定逮捕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吕永杰(正局级)涉嫌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由上海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8月24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对吕永杰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检察院)

 

网络编辑:邵小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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