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40年:为“法治中国”铺路

40年的司法改革,以司法去地方化、去行政化和法官职业化为主线。

责任编辑:苏永通 温翠玲

2017年7月3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首批367名员额法官宪法宣誓活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周强领誓。(视觉中国/图)

(本文首发于2018年7月19日《南方周末》)

四十年前,国家法制在一片废墟中艰难重建。从填补立法空白、恢复司法体系,到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再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中国朝着法治国家的目标稳步迈进。

40年的司法改革,以司法去地方化、去行政化和法官职业化为主线。十八大之后,“全局性改革时代”来临。

“中国法治和司法现代化之路还很漫长,我们这一代人,甚至未来两三代人,注定只能是筑基者和铺路人。”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这次改革的最终目的,也是衡量改革成效的标尺。” 

2018年6月22日,星期五,下午5点,一周的工作时间即将结束。北京东交民巷27号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大楼里,一名法官突然看见内网上挂出一封特别的《离职告别书》。

这一天,全国人大常委会免去沈德咏的最高法(常务)副院长等职务。随着他的卸任,中国首批大法官全部离开了法官岗位。

临别之际,这位一级大法官没有太多忠告留给同事:“我唯一想说的是,我们亲爱的祖国有着数千年的文明史,而实行法治只有短短的几十年时间。悠久的历史既是财富,也是包袱。……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中国法治和司法现代化之路还很漫长,我们这一代人,甚至未来两三代人,注定只能是筑基者和铺路人。”

40年前,当代中国司法制度恢复、重建,也揭开了司法改革序幕。起初近20年主要是进行一些局部性改革,如审判方式改革。之后,体制性改革时代到来,1999年起,最高法连续推出“一五”“二五”“三五”改革。

“司法改革是一个历史跨度很长的老题目,也是一个时代感很强的新题目,还是一个风险度很高的难题目。”被誉为“改革院长”的最高人民法院原院长肖扬曾感叹,“改革者不仅要有敢为天下先的胆识,有时还要有敢冒天下险的勇气。”他在任内完成了法院的前两次五年改革。

2014年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为主题。这一年,具有全局性意义的新一轮司法改革启动,2018年将是收官之年。

作为司法改革的亲历者,沈德咏这样总结:“稳中求进是最明智的选择。”

不改革没有出路

有人曾开玩笑说,中国的司法改革,是从法官换装开始的。

2002年3月21日,包括肖扬、沈德咏在内的4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立即登录

网络编辑:小碧

{{ isview_popup.firstLine }}{{ isview_popup.highlight }}

{{ isview_popup.secondLine }}

{{ isview_popup.buttonTex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