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房地产”的一个案例

在A镇这样混乱的盖楼氛围中,宅基地的“盘活”也活跃起来,往往由某个有钱或门路多的村民,作为中介,以多套住宅为补偿,要来几户村民的宅基地,交给开发商盖楼

责任编辑:戴志勇

“三权分置”改革,探索宅基地的高效利用,从土地根子上消除城乡二元的格局,是很好的方向,如何妥善处置土地和人口的关系,规范农村的治理,让每个农民能公平地受益,可能是宅基地三权分置探索过程中要格外注意的。

(本文首发于2018年3月8日《南方周末》)

在A镇这样混乱的盖楼氛围中,宅基地的“盘活”也活跃起来,往往由某个有钱或门路多的村民,作为中介,以多套住宅为补偿,要来几户村民的宅基地,交给开发商盖楼

法律上,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1999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文件,严禁非法占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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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小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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