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包公告状,不用下跪
宋人打官司,比如到开封案提起诉讼,是不是也要跪着听审?
责任编辑:陈斌
(本文首发于2018年2月1日《南方周末》)
《名公书判清明集》:“具说有实负屈紧急事件之人,仰于此牌下跂立,仰监牌使臣即时收领出头,切待施行”。“跂立”二字表明,宋代民众到衙门告状无需下跪。
《包青天》《少年包青天》《大宋提刑官》的导演都是这么表现宋代审案的情景:诉讼两造被带上公堂,下跪叩首,然后整个受审的过程都一直跪着。
不能说这是今日导演的凭空想象,因为元代以来的“包公案”杂剧、评书、小说,都是这么讲述包拯审案的。明小说《龙图公案》中,包拯差赵虎前往苏州捉拿犯人崔君瑞,不数日,崔君瑞解押到堂,跪在厅下,包拯问:“下面跪的是谁?”左右云:“崔君瑞也。”包拯喝令赵虎把崔君瑞捆打四十,用长枷枷起。清代评书《三侠五义》中,包公审案,叫传证人白雄,白雄到堂,也是在包公面前跪下。
显然,生活在元明清时期的底层文人在想象宋代司法庭审程序时,只能以他们耳闻目睹的经验为蓝本。也就是说,元明清时期的人到衙门告状,或者作为被告人、证人被传唤到案,都是要下跪的。但是,宋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网络编辑:刘小珊
欢迎分享、点赞与留言。本作品的版权为南方周末或相关著作权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即为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