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特刊】法律共同体:律师和法官能做朋友吗?
16年后,众所期待的法律共同体,还在艰难努力中。
责任编辑:吕宗恕 苏永通
(本文首发于2017年12月28日《南方周末》)
要充分认识到,律师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重要一员,是人民法院的同盟军,是实现公正审判、有效防范冤假错案的无可替代的重要力量。
——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
2017年12月21日,杭州保姆纵火案开庭不到半小时,被告人律师党琳山自行退庭,以示“抗议”。
党琳山的行为,直接导致法官宣布休庭,更在法律界引起巨大争议。一名法官撰文评论此事时多次提到法律职业共同体(或称“法律共同体”)。他不认同网上“刑辩律师是公检法三缺一拉来搓麻将的”的说法。在他看来,律师与公检法之 间并不是零和博弈,比起“打麻将”,“接力赛”更准确,每个人跑好自己的那一段,才能最终迎得法治的共赢。
法律共同体一词在国内走红,源于2001年,北大青年学者强世功发表《法律共同体宣言》。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家等,都是法律共同体的一员。
16年后,众所期待的法律共同体,还在艰难努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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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Golrad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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