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公开是慈善事业的底线
日前,民政部发布了《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征求意见稿)》。
责任编辑:陈斌
(本文首发于2017年12月21日《南方周末》)
日前,民政部发布了《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征求意见稿)》。办法明确,慈善组织应当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真实、完整、及时地向社会公开信息,包括: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公开募捐、慈善项目、慈善信托信息;重大资产变动及投资、重大交易及资金往来、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等。
长期以来,在中国做慈善是不需要公开任何财务信息的。尽管有《社团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等部门规章,但由于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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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邵小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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