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审查:做实立法监督

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不能被视为法院一家的事。实际上这是一种全程的改革,要有共同参与的机制和理念。

责任编辑:苏永通

2017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新任命的环保部部长李干杰(前)、住建部部长王蒙徽(后)正在进行宪法宣誓。(视觉中国/图)

编者按

密集平反以聂树斌案为代表的冤错案件,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全面启动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从宪法监督、司法改革、个案公正三个角度,一起感受这五年来法治中国的“加速度”。

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不能被视为法院一家的事。实际上这是一种全程的改革,要有共同参与的机制和理念。

“不同部门都有立法权,一些没有立法权的部门也制定规范性文件。如果不受法律的制约,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就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文件犯法、文件侵权就无法避免。”

备案审查制度,从本质上说不是对抗的、制衡的,而是通过合议制解决问题。自行清查、处理的方式,让备案审查制度缺乏应有的刚性和威慑性。

2017年5月,内蒙古律师苗永军突然接到媒体的电话。从记者口中,他才得知检察院“已经不再适用附条件逮捕制度了”。

2016年9月,苗永军以当事人于某娟的名义,给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寄了一封挂号信提出:检察系统两份文件规定的“附条件逮捕”制度,涉嫌违宪违法,建议法工委对此进行审查。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明确提出,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

“这是为了立法制度的统一和上位法的权威,”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莫纪宏表示,“不同部门都有立法权,一些没有立法权的部门也制定规范性文件。如果不受法律的制约,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就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文件犯法、文件侵权就无法避免。”

给全国人大写信

2014年,苗永军成为于某娟的辩护人。于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立案侦查,并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呼市检察院“附条件逮捕”。检方两次退侦后,仍无新证据。按最高检察院的规定,“附条件逮捕”后证据不足,应撤销逮捕决定。但检方提起了公诉。

“其实呼市中院、内蒙古高院在一审、二审中多次提及证据不足的问题,案件也被发回重审。经历了两级法院共四次审理后,最终还是以诈骗罪判处于某娟无期徒刑。”苗永军说。

“附条件逮捕”制度,可上溯至2006年最高检制定的《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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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刘小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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