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企业的性质看国企“混改”

混改的标准不是“混”,实际上在此次混改之前,上市国企的股权已经实现多元化了,也即已经满足了“混”的要求。

责任编辑:戴志勇

联通混改方案落地,BAT等多家入局。(东方IC/图)

(本文首发于2017年9月7日《南方周末》)

那些投入了自己资产的企业家,他们最有动力去“判断”市场机会,最有动力根据市场需求变化组合资产,否则他们自己就蒙受损失。所以,混改的关键是引入企业家,让企业家成为企业的股东。

混改的标准不是“混”,实际上在此次混改之前,上市国企的股权已经实现多元化了,也即已经满足了“混”的要求。

最近,随着中国联通混改工作的展开,国企混改问题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那么如何评价混改呢?怎样的混改才是符合常理的呢?对于这一问题,要从“企业是什么”,也即企业的性质说起。我们将指出企业是企业家把自己的资产押下去后形成的,“混改”的关键是落实企业家,使原先非企业家主导的企业变成企业家主导的企业。

企业家是把自己资产押下去的人

在新古典经济学中是没有企业理论的,企业被视为一个黑箱,一个生产函数,投入生产要素,产品就自动出来了,这一状况直到科斯1937的文章《企业的性质》才改变,科斯在文章中认为企业之所以存在是因为企业这种组织可以降低交易费用。但实际上早在科斯之前,奈特1921年的《风险,不确定性与利润》一书中就包含了企业理论,它与科斯的企业理论是不同的。

奈特认为企业家是在不确定性下进行判断的人,因为没有判断,就意味着不需要承担不确定性风险,从而也就不是企业家。企业家在不确定下对机会进行“判断”,但判断无法交易,假如“判断”是可以交易的,那么企业家只需要出售自己的判断,而不需要建立企业来获取利润了。那么,为什么“判断”不能像普通商品一样能够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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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刘小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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