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操纵房“诈”的人与钱

房“诈”骗局中,虽然操盘者颇费心机地构建了介绍人、借款人、委托卖房代理人、买房人等多个合法化环节,但多个案子中的关键人屡有重合,高度关联。

责任编辑:冯禹丁 助理编辑 温翠玲

2017年8月15日,北京市司法局通报,媒体披露北京市相关公证处涉嫌违规办理“以房养老”公证问题后,方正公证处停业整顿。(东方IC/图)

(本文首发于2017年9月7日《南方周末》)

房“诈”骗局中,虽然操盘者颇费心机地构建了介绍人、借款人、委托卖房代理人、买房人等多个合法化环节,但多个案子中的关键人屡有重合,高度关联。更可疑的是,一个案件的资金流水显示,整个流程不过是一笔钱在同一伙人之间倒腾操作,而老人则在这个过程中失去了房子。

约两年前,北京数十位老人参加了所谓的“以房养老”理财项目后,失去了自家房子,并背负上巨额债务。老人们在高达百分之十几的月息的诱惑下,把房产进行抵押借贷,签署借款以及房屋委托出售合同。最终,房子被低价出售(详见2017年8月10日南方周末《房“诈”》)。

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对此进行了广泛的报道。骗局曝光后,针对公证处涉嫌违规办理“以房养老”公证问题,北京市司法局也对相关公证处等进行了专项排查。8月中旬,北京方正公证处等因此停业整顿,有涉案人员已被公安机关逮捕。

此后,南方周末记者跟踪调查发现,在整个骗局中,理财项目介绍人、放债方、买卖委托代理人,至最终的购房者,多个案子中的关键人屡有重合,高度关联。更可疑的是,用于买卖房屋的资金在他们之间循环往来,形成一个闭环。

2017年8月28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通报了四起“套路贷”犯罪案件,并表示,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单方面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恶意垒高借款金额、软硬兼施“索债”,是“套路贷”的五大特征。

对比多起“房诈”骗局中的手法,与这几项特征基本吻合。

不同环节,同一拨人

南方周末记者统计,理财项目介绍人为广艳彬的老人有六十多户,其中至少50户涉及房产纠纷。

张培是一名房“诈”骗局的受害老人。2015年4月初,她经广艳彬推荐劝说,决定用自家房产的房产证抵押贷款,投资一个“以房养老”项目。双方约定,广艳彬每月向张培兑现15%收益,其中3.5%是需要交付债主的利息,剩下的11.5%则是返还给投资人的项目分红。

经广艳彬介绍,一位名叫杨劲松的男子答应借款给张培。2015年4月15日,杨劲松带着张培在公证处签署了三份法律文书。第一份文书是借款合同,约定张培向乙方借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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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小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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