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谈领导干部有讲究,如何“防止小错变大错”

中纪委提出的四种形态要求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责任编辑:刘斌 助理编辑 温翠玲

2016年12月9日,重庆永川,纪委负责人约谈铁山村党总支书记刘凌松。(东方IC/图)

(本文首发于2017年9月7日《南方周末》,原标题为《“防止小错变大错” 怎样约谈领导干部》)

中部省份一名纪委官员介绍,一场完整的约谈主要有三个步骤,首先约谈方发问或提出批评,随后约谈对象进行说明或解释,最后约谈方再提出一些具体要求。一般情况下,约谈对象在最后还会做一个表态。

约谈领导干部,一般也都会提前通知时间、地点和约谈缘由。在王岐山约谈刘建华的前两天,刘建华收到通知,得知约谈她的是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地点在中南海,时间是上午9点。

“过去,出于官本位思想,如果一个地方的领导被公开约谈,会被认为是一件非常丢人的事情。”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主任任建明看来,地方领导被相关部门约谈的频率在近年大幅增加,和中央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和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不无关系。

在2017年8月29日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上,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永富在作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时披露了一个重要信息:“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对(扶贫工作)综合评价较差且发现突出问题的4省,约谈党政主要负责同志。”

对于中国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来说,约谈二字并不陌生,然而对于一个省份的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却较为罕见。事实上,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正风反腐、从严治党不断深入,约谈已经逐渐成为各级党政机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重要方法。

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主任任建明眼中,约谈是一种柔性的监督,“虽然没有强制性的约束,但约谈地方党政主官,可以给地方领导施加压力和造成威慑,有利于提高地方在解决或推动某个工作上的执行力”。

约谈是颇具中国特色的一项制度。约谈并非普通的谈话聊天,有着清晰明确的程序设计,无论是约谈的时间、地点和人物,也都有很多讲究。

“一次高级别的 约谈”

约谈并不是个新鲜事物,在公开报道中,地方党政领导被国家部委成规模约谈的记录较早可追溯到2007年。在时任国土部部长徐绍史的主导下,国家土地督察局把“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较高,在全国排前几名的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请到北京来”。

2008年,国土资源部联合两部委出台了《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土地违法问题直接影响地方官员的任免。自此,国土系统约谈地方党政领导的情况变得愈加频繁。

2009年初,徐绍史代表国土资源部约谈了9个城市的市长。2010年12月,徐绍史又亲自约谈了12地市州的党委书记,要求每个书记在约谈过程中要做8分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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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Golrad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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