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以房养老”理财疑陷骗局 房“诈”
李凌至今记得,她与母亲的一次争吵。
责任编辑:苏永通
(本文首发于2017年8月10日《南方周末》)
数十位北京老人在参加一个“以房养老”理财项目后,失去了房子,并背负巨额借款。子女们怀疑,这是一个精心设计的圈套:银主、受托人、中间人、买房人巧妙配合,各种合同公证则可能替他们规避了法律风险。
司法部已责成北京市司法局组成核查工作专班,尽快查清事实,特别是公证员尽职审核方面的问题。
北京市司法局:公证机构为60岁以上老年人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或涉及处分不动产的委托公证时,老年人必须由成年子女陪同,必须进行录像。
近年来,公安部多次发文,严禁公安机关介入债务、合同等经济纠纷,以防公权力被滥用。发现报案的老人众多,公安机关立了案。
李凌至今记得,她与母亲的一次争吵。
2015年5月,母亲张培向她介绍了一个“以房养老”理财项目:只要押个房本,从银主处借到几百万,再交给人去理财,一个月就可收取十万以上的利息。
张培、李凌名下各有一套房产,母亲希望全押进去,李凌觉得“太悬”。没聊多久,分歧成了争执,李凌摔门而去:“我绝对不投。你要是能接受自己的房子没了,你就去投。”
转眼到了暑假,向来节俭的张培居然自掏腰包,请女儿欧洲四国游,一路上还想给她买这买那。李凌当时以为,大概母亲年岁大了,想开了。
李凌不知道,彼时的母亲早已押了房本,正憧憬着号称每个月11.5%的高额利息。和她母亲一样,把安身立命的房子拿出来的老人,多达几十位。
他们的“理财人”叫广艳彬,时年36岁,额宽唇厚、身材微胖。他在很多老人眼中敦厚老实,对老人毕恭毕敬,称七十多岁的阿姨为“大姐”。
一年后,老实人和“以房养老”露出了真实面目——自动上门的不是高额利息,而是搬家公司和彪形大汉。老人们被告知,房子已被过户到别人名下。
面对房、财两空,老人们如梦方醒。他们的子女怀疑,这是一个精心设计的圈套:银主、受托人、中间人、买房人巧妙配合,各种合同公证则可能替他们规避了法律风险。
主流媒体高度关注此事。2017年7月26日,《人民日报》刊发《谁“偷”了老人的房子?》。报道援引法律援助律师的话称,“这就是以‘理财’之名实施的新型‘房诈’,是披着合法外衣专门针对老年人群体的‘银发收割’。”
7月27日,司法部责成北京市司法局组成核查工作专班,尽快查清事实,特别是公证员尽职审核方面的问题。发现违规办证的,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存在违法行为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
8月3日,司法部网站刊发司法部部长张军的讲话。张军指出,近期有些地方陆续出现一些违规公证个案,影响极坏,教训十分深刻,暴露出少数公证员防范意识不强,质量观念淡漠,屡屡突破底线。必须切实吸取教训,查补工作漏洞,强化公证质量管理和队伍管理。
糊涂合同,糊涂账
2016年5月19日上午,67岁的李树达与广艳彬相约在西直门西环广场见面。前一天,在朋友的介绍下,李树达与广艳彬刚刚相识。
在西环广场塔3办公楼12层的北京市方正公证处,李树达第一次见到了龙某武。广艳彬介绍,龙是他的“合伙人”,“合作了很长时间”。
龙某武要来李树达的身份证、户口本、房本等资料,跑到旁边复印,之后在隔断式的开放办公区里找了一处工位,叫着李树达一起坐下。
李树达记得,龙某武拿了一摞A4纸打印的文件,一手盖住纸上的内容,另一手掀开纸张的下角,让她逐页签字,“他一直催着说阿姨快点,下午咱还有别的事呢”。
离开公证处时,李树达都不知道自己签了哪些文件,甚至把公证处误认作龙某武的公司。直到5个月后,女儿张雪飞带她前去讨要公证书等文件,李树达才恍然大悟。
在方正公证处,李树达签了三份合同。
第一份是借款合同,李树达向银主王某借款230万元,月息2%;借款期限1个月,如逾期不还,则自愿接受法院强制执行,并自愿放弃抗辩权。
另两份是委托合同,受托人都是龙某武,他被授权代为查询、签署房产抵押、解押等手续,代为出售房产并代收房款。需要指出的是,委托合同与借款合同没有任何关联。
数十名声称被骗的老人,绝大多数都签过类似的三份合同,很多人的借款合同中还有房屋抵押条款。但他们都不知道自己签了什么,也一直没拿到公证书。
根据2006年司法部发布的《公证程序规则》,公证处制作的公证书正本,由当事人各方各收执一份。但公证处表示,老人们异口同声地在询问笔录中声明:公证书由出借人、受托人或他们指定的人领取,所以公证书制作完成后并未通知老人。
从公证处出来,许多老人当天就被拉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去办理房屋抵押手续。李树达说,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她的房本被拿走了。
之后,银主通过卡对卡转账,将约定好的借款打到老人的银行账户里。但事实证明,老人们的借款,仅有一部分通过卡对卡转给了广艳彬,去进行所谓“理财”。
借款一到账,老人们就被要求转账。因涉及较大金额,他们得去银行柜台办理,每次都有龙某武等受托人或中间人陪同,有时甚至由他们直接操作。
71岁的王奕龙收到借款200万元,但用于“理财”的仅128万余元。据他回忆,剩下的71万余元中有一笔50万元、一笔15万元,是在龙某武要求下,先从他的卡里取出,再转账。这样一来,他只能从银行查到自己的取款记录,但查不到转账流向。此外,王奕龙还被要求从ATM机上取出几万现金,交予另一中间人邵某。
声称被骗的老人,都有这样的糊涂账。少的几万,多的几十万。经子女们梳理,公证费、首月借款利息、中间人索取的辛苦费等,这些相对清晰,但远远无法把账做平。有人怀疑,其中可能有银主的“砍头息”(民间放贷者从本金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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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刘小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