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给暴走团出路吗
城市白领热衷于在朋友圈秀自己跑“全马”“半马”的经历,其实,老年暴走团何尝不是这种需求的体现啊?谁比谁高贵啊?
责任编辑:陈恺辰
(本文首发于2017年7月20日《南方周末》)
近来,以老年人为成员的暴走团引发舆论关注。2017年7月8日早晨,山东临沂山鹰户外协会一支暴走团在马路机动车道上暴走时,部分成员被一辆出租车撞倒,出现死伤。随后肇事司机以涉嫌交通肇事罪而被刑事拘留。7月13日晚,同属山鹰户外协会的另外一支暴走团,全员佩戴反光条在街头暴走,队尾跟随一辆叉车护航。当地交警认为:“叉车本身的灯光、制动、车速等方面的标准都是不符合机动车上路标准的,因此叉车是不能领取机动车辆牌照,也不能上路行驶的。”暴走团可以在马路大街上暴走吗?该给暴走团划出活动空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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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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