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正义提升法治成色——写在于欢案二审宣判之际
一
2017年6月2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于欢故意伤害案作出二审判决,认定于欢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这次宣判,依然通过官方微博进行现场播报,网民给予点赞,认为严格依法裁量,符合社会对公平正义的期待。
二审宣判网络公开,二审庭审也网络公开。5月27日从早上8点半到晚上11点,山东省高院通过官方微博全程直播二审庭审,四十多条微博有图有文有视频,检察员、辩护人及受害方代理人轮番问答深挖案件事实,重要证人依次出庭作证,控辩双方对相关证据进行质证……每一个庭审细节,第一时间通过网络呈现出来,让山东高院这个有180多万粉丝的“大V”流量飙升。
懂法律的网民,依据自己对法律的理解,对控辩双方的陈词进行点评、衡量得失;更多的网民,也从内心朴素的正义感与常识出发,发表自己的见解。虽然各抒己见,但都有一个最强烈的共识:山东高院把庭审过程公开,全程直播,接受“全民围观”与监督,是对公众知情权的积极回应,是诚意之举,是相信庭审过程经得起最严厉、最苛刻的审视。那些揣测暗箱操作的“怀疑论”、充满猎奇心态的“阴谋论”、认为二审走过场的“世故论”,至此都烟消云散,事实又一次雄辩地证明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也是最好的稳压器,让公众舆论迅速聚拢于理性。
事实上,把案件放在社会聚光灯下接受围观与审视,也是司法自信与司法担当的体现。近年来,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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