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的监护信托制度

宋代“检校”制度,凡系血亲俱不在世的孤幼,政府有责任将他们的财产核查清楚、登记在册,存入检校库代为保管,并为孤幼指定监护人,孤幼的生活费则定时从检校库划拨,等孤幼长大成人,政府再将扣除了开支的剩余财产给还他们。

责任编辑:陈斌

(图文无关)2015年4月6日,江西省会昌县城北门,在宋代古城墙上的人家。(视觉中国/图)

(本文首发于2017年5月25日《南方周末》)

宋代“检校”制度,凡系血亲俱不在世的孤幼,政府有责任将他们的财产核查清楚、登记在册,存入检校库代为保管,并为孤幼指定监护人,孤幼的生活费则定时从检校库划拨,等孤幼长大成人,政府再将扣除了开支的剩余财产给还他们。

不妨以拆字的方法别解“国”与“家”的字义:繁体的“國”字,由“戈”与“囗”组成,戈者,兵器也,可引申为国家暴力机器、公共权力;囗者,围也,形同牢笼。将戈置于囗内,其寓意便是:为防止被滥用,需要将国家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家”字由“宀”与“豕”组成,豕指家猪,引申为畜产、财产;宀指房屋。将豕置于宀下,寓意为:家庭乃是保护财产的堡垒。

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家”会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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