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错即改(20080410)

    本报于2008年4月3日第1260期A3法治版刊出 《邵阳公安被指陷害政协委员》一文。事后核实证明:有人故意冒充邵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王化平出面约记者采访,并刻意以王化平名义发表看法。王化平本人并未对此案发表任何意见。本报特此对王化平先生和广大读者说明并致歉,并请其他网络转载该文时给予注意。

 

■第1260期080403D22文学版 “西方视点”栏目中,第四条评论出处标注为“《时代》周刊”,应为《泰晤士报》。

 

■第1257期080313头版《十年前,他们离开部委大楼》第2段,“从部长到公务员,大楼里不少职位换了好几茬人”,此表述将“部长”分离出公务员范畴不妥,各部部长也属于公务员序列。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六条:“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qpt1957

 

■第1257期080313B10时局版《解码1300名省级地方官》“部分官员的晋升轨迹”部分第5段,“山东(人口第一大省)”有误,据《中国统计年鉴2006》及新华网截至2007年末数据,我国人口第一大省应为河南。第6段“由北京市委副书记(副省级)调任青海省委书记的吉林,显得有点例外”中,吉林应为强卫。——河南财经学院邵晓明北京石龙学


■第1257期080313C18财经版 《谁解平安局》“关键一着”部分第12段,“这一天平安的30余万法人股解禁”,此数据实为“三十余亿”——freecat331

 

■第1257期080313D24版阅读版陈乐民文章 《皇权Vs.新政》中,“新政”当作“宪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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