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知名的“真凶”,为何没被认定 “疑凶”王书金
王书金前前后后有过三种供述:强奸并杀人,强奸杀人再奸尸,只奸尸。到底哪一种,才是他的真话?
责任编辑:苏永通 实习生 孙茜茜 余嘉敏
(本文首发于2017年1月5日《南方周末》)
编者按
在王书金未被认定“真凶”情况下,聂树斌案最终平反。但不管王书金是否“真凶”,他在客观上推动了聂树斌案的再审,从这个角度讲具有积极的意义。
王书金正在等待死刑复核结果,他的命运成了最后悬念。南方周末持续关注聂树斌案12年,这次,我们从事实与证据的角度,全面梳理王书金其人其事。
王书金前前后后有过三种供述:强奸并杀人,强奸杀人再奸尸,只奸尸。到底哪一种,才是他的真话?
如果王书金不是真凶,为何能说出若干现场细节?如果是真凶,为何说不出作案时间和“隐蔽证据”?
王书金始终坚持自己才是聂案真凶,是为了“灵魂的救赎”,还是为了活命?法院为何对其不予认定?
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宣告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强奸、杀人案(以下简称“石家庄案”)被告人聂树斌无罪。
王书金的命运成为最后悬念。
12年前,因王书金自认“真凶”,聂案进入舆论视野,并在媒体和法律界的共同推动下,得以复查、再审并最终改判。
再审判决书里还有一句话或许易被忽视:“对申诉人及其代理人提出的王书金系本案真凶的意见,因王书金案不属于本案审理范围,本院不予采纳。”
而在王书金案中,2013年9月,河北高院的二审判决认定,“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案不是王书金所为”,并维持一审对王书金的死刑判决。
自此,王书金案进入最高法院死刑复核程序,至今仍在等待结果。
随着聂案的平反,不少人认为,王书金将很快被执行死刑。聂家曾经的申诉代理律师陈光武甚至在微博上说,“王书金恐怕连这个春节也过不去了”。
王书金的代理律师朱爱民不同意此说。他认为,王书金案三年多未核准死刑,本身就表明了最高法院的态度。王书金的未来命运将在“杀与不杀”之间:从法律角度上,他必死无疑;但在舆情上,作为一个标本,留着比杀了更有意义。
广西律师陈冰对南方周末记者说,王书金既是聂案再审的最大功臣,也是聂案申诉的“最大赢家”。更直白地说,王书金多活了10年。他一审被判死刑是在2007年3月12日。
北京律师王少光曾研究聂树斌案,在他看来,最高法院在改判聂树斌案的同时未认定王书金是真凶,意味着石家庄案由原来的“一案两凶”,变成了现在的“一案无凶”。
2016年7月,王少光与聂家曾经的申诉代理律师杨金柱举行了一次模拟法庭,王扮演检察员,杨扮演聂家代理律师。双方的观点截然相反:王少光认为王书金不是真凶,杨金柱认为王书金就是真凶。
聂案再审宣判当日,《人民法院报》刊出《让正义不再迟到——聂树斌再审案纪实》一文称,聂树斌、王书金到底谁是真凶?或根据法律规定,原审判决认定聂树斌作案有无问题,能不能认定王书金就是真凶?对这些问题,认识并不是完全一边倒的,而是存在重大分歧。
2016年12月下旬,在一个关于聂案的座谈会上,曾参与推动该案再审的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在谈及“王书金何去何从”时说,王书金案最大的可能性就同聂树斌案一样,疑案从无。
核心问题在于:疑从何来?一切需要重新回归到事实和证据层面。
供出的钥匙,没供出的衬衣
聂案一审、二审判决均认定,案发时间为1994年8月5日17时许。而被害人康某某的尸体被找到,是在8月11日上午,地点位于其工作的石家庄市液压件厂东南方向不到1公里的玉米地中。
由于时隔多日且适逢高温多雨天气,警方未能提取到脚印,衣服上也未检出精斑。提取的两根毛发经检测与康某某本人血型相符(O型)。
据警方当时的现场勘查笔录,尸体颈部绕有一件衬衣,但并不属于康某某本人。尸检报告则记载,尸体全身未发现明显创口及骨折,康某某系窒息死亡。此外,尸体左脚西侧偏南30厘米处有一串钥匙。
现在流行的DNA鉴定技术,当年尚属新生事物,在该案中并未使用。在缺乏客观物证情况下,谁的口供与现场情形更吻合,成为识别凶嫌的关键。
衬衣和钥匙,后来成为聂树斌与王书金谁是真凶的争议点。他们都只供述了其中的一样:聂只提及衬衣,王只提及钥匙。
王书金首次说出石家庄案,是在2005年1月18日凌晨,落网后的第二次讯问中。他没有谈到被害人身体特征及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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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刘小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