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安监总局、审计署等3家被巡视单位党组织向社会公布问题整改情况
12月27日,湖北、安监总局、审计署等3家被巡视单位党组织向社会公布了巡视整改情况。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6年6月底至9月初,十八届中央第十轮巡视对全国人大机关党组、全国政协机关党组等32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专项巡视,同时对天津、江西、河南、湖北等4个省市党组织进行“回头看”。12月27日,湖北、安监总局、审计署等3家被巡视单位党组织向社会公布了巡视整改情况。
湖北省委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问题:政治意识不够强,党的领导弱化
整改: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特别是换届纪律问题。今年1至11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对涉及违反政治纪律问题立案200件、处分169人,对涉及组织纪律问题立案477件、处分438人。
制定省管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工作的意见,印发建立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管理。制定《关于对省管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操作办法(试行)》,全面加强干部日常监督。
问题:党的观念不强,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制定省级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任务清单、关于进一步严肃党内组织生活的15条具体措施、进一步抓严抓实机关党员干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十条措施等。深入开展党员信教专项治理,指导26383个党支部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员不能信仰宗教”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严肃调查核实“擅自召开党委会、提名自己任党委书记”问题,对有关问题处理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党委(党组)、基层党组织工作有关规定。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专项整治,对全省所有行政村党组织逐一进行排查整改。全省1015个乡镇(场)设立了纪委,按规定配齐了乡镇(场)纪委书记、副书记,22748个行政村党组织设立了纪委或纪检委员。
问题:管党治党宽松软,全面从严治党不力
整改:认真开展2016年全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增加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制度落实情况考核权重,对综合排名靠后的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考核结果向党中央、中央纪委专题报告,并在全省通报。严肃查处管党治党失职失责问题,1至11月,全省共查处“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418个,处理党员干部495人,其中追究主体责任449人,监督责任46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33人,组织处理140人。
结合巡视,完成了对87家省直单位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工作,并逐一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正在对48家省属高校和省委党校、红安干部学院进行选人用人专项检查。
审计署党组从严从实落实主体责任
问题: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有差距,严格依法审计不够
整改:强化政治责任,认真落实中央关于重大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督促23家司局级单位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查找出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督促9家未按规定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研讨的司局级单位严格落实学习计划,确保完成学习教育各项要求,均已整改完毕。
制定印发《审计署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围绕“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国家审计机关”目标,提出了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问题: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党费交纳使用不规范,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漏报瞒报率较高
整改:部署开展2016年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层层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党员民主评议等制度,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制定审计署党员活动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对党员活动经费具体使用范围、报批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督促相关党支部归还了违规使用的党员活动经费。
坚持“凡提必核”,加大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抽查处理力度。发现1名拟由非领导职务转为实职的副司局级干部未如实报告其配偶名下房产,署党组及时作出调整,不再将其列为符合条件人选,并给予相应组织处理。
问题: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纪检机构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不严
整改:修订完善《中共审计署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进一步强调署党组负总责,各特派办分党组、各基层党组织、各基层纪检组织及领导班子成员、署党组派驻纪检组长根据分工和职责具体落实;健全完善署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人事教育司与中央纪委驻署纪检组议事协商机制,将党的十八大以来署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收到的7件反映司局级干部事项的信访举报材料一并移交中央纪委驻署纪检组;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1名正司局级干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等问题,给予其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降为正处级。
安监总局党组
吸取教训强化责任担当
问题:党的领导弱化,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到位
整改:解决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口号标语多、硬招实招少的问题。印发了《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2016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严格对各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部署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3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促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已组织两轮、对16个省级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巡查,两年内实现省级巡查全覆盖。对近几年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废止口号标语多、针对性可操作性差的文件,废止没有监管措施和罚则、不能作为基层行政执法依据的6个总局令。
总局党组深刻吸取原党组书记、局长杨栋梁带头破坏规矩,重大决策不执行民主集中制,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教训,严格执行新近修订的《中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党组工作规则》,对重大问题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讨论决定。
问题: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执行干部人事制度不够严格
整改:修订了《中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实施意见》,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新部署新要求,明确总局党组、直属机关党委、基层党组织落实党要管党的责任。
针对中国煤矿文工团原团长、黑龙江煤矿安监局原局长张成祥,江西煤矿安监局原局长贺爱民买官卖官的问题,审判机关已判处张成祥有期徒刑18年,总局党组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中央纪委驻总局纪检组和黑龙江煤矿安监局党组纪检组对涉及张成祥案40人立案调查并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问题:党组从严治党态度不坚决,对厅局级干部监管缺失,对机关党委、纪委和基层党组织、纪委工作不重视
整改:制定、修订了一系列规定,要求切实加强对司局级干部的监督管理,强化谈心谈话、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的执行。对查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有问题的8名司局级干部进行了组织处理。
问题:所属协会学会“靠机关吃企业”
整改:明确规定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领导、机关司局负责人、省级煤矿安监局负责人一般不参加协会学会邀请出席的会议,确属工作需要必须参加的,须报总局分管领导批准;责成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对违规收费问题进行自查,上缴违规收取的评审费用共计104.53万元(税后);2016年10月26日已撤下在总局办公大楼门前悬挂的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中国安全生产协会等3家协会牌子。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网络编辑:柯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