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机场停用X射线安检仪 还有多少省份未公开辐射安全信息?

10月10日,环保部向四川省环保厅下发加急文件,要求对未经许可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X射线人体安检设备的单位,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何海宁

2016年10月10日,四川成都双流机场。(东方IC/图)

国庆前后,成都双流机场使用X射线人体安检仪事件引发舆论波澜。对此,10月10日,环保部向四川省环保厅下发加急文件,要求对未经许可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X射线人体安检设备的单位,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根据国家射线装置分类办法,X射线人体安检设备属“其他高于豁免水平的X射线机”范畴,为Ⅲ类射线装置。

根据相关要求,生产、销售、使用X射线人体安检设备的辐射工作单位应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取得省级环保部门(或其委托的市级环保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纳入辐射安全监管。上述环保部加急文件也明确规定,应严格限定其使用范围和对象,不得在公共场所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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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Golrad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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