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邵建:寻找爱国的真理由
不可以对自己国家说 “不”而只能由国家对个人说“不”,一定是在制度上出了问题。
责任编辑:马莉
■边缘人语
人是国家的首要,制度的重要也就此凸显。制度是用来保障人的,人的社会生活及其他,必须依赖制度。由人而制度,爱国就是爱人,制度也就进入爱国的视野。
不可以对自己国家说 “不”而只能由国家对个人说“不”,一定是在制度上出了问题。
我个人不赞同那种说法,认为爱国不需要理由。任何事都有它的理由,包括爱国。其实即使声称爱国不需理由的人,也是有理由的,至少你是出生在这片土地上。生于斯长于斯,这当然是爱的理由,并且是人类最原始的感情之一,值得尊重。但,对我来说,仅仅如此,似乎不够。比如我出生在长江边的某个城市,并生活了很长时间,可是我对这个城市无甚好感。夏天那么热,冬天那么寒湿,春天又像盲肠那么短。而且“文革”时有关我自己的童年记忆——那是灾难——全部发生在这个城市,我真的找不到喜欢它的理由。当然你说你可以离开,是的,我很惭愧,我一直没本事能让自己离开,也许还要在这里终老。但你不能因为我出生在这里,爱就成为必须。一个城市如此,比城市大的地方,也是这个道理。
在现代文明社会,一个人(比如我)对一个国家的爱,除了上述那种值得尊重的原始感情外,还需要其他的理由。那么,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理由呢?我前两天作了篇《像胡适之那样爱国》,那是由先贤胡适之显示出来的一种爱国风范,对今天有启示。1930年代,国土危难,有所谓爱国者主张用百姓的生命无谓地去填堵日本人的枪口,胡适很严肃地指出:“如果这才是救国,亡国又是什么?”这里,胡适的爱国考量是人,是居住在这片土地上的人。至少,在胡适眼里,国土如果是重要的,人比国土更重要。“国家”这个概念框架,应当是一个三维支撑,人、国土,还有制度。首先是人,没有人,国家无从谈起。国土不言而喻,它由国家的疆域构成。然而,在人与国土之间,往往容易被忽略的是制度。国土是看得见的,如果它是一个国家的硬件支撑,制度就好比是软件。它虽然看不见,但却是现代国家得以运转的灵魂,如果可以把国家比喻为一具身体的话。在胡适那里,人是国家的首要,制度的重要也就此凸显。制度是用来保障人的,人的社会生活及其他,必须依赖制度。
由人而制度,爱国就是爱人,制度也就进入爱国的视野。对现代人来说,爱制度恰恰就是爱国的一项理由,甚至它往往成为现代人的首选。尽管它并不排斥上述那种来自古老原始感情的爱,但它显然也是对那种爱的必要的超越。践履这种爱制度甚于爱故土的人,如果要举例,恐怕没有比马克思更合适。这位大胡子先生有过一句名言:“工人没有祖国。”因为无产者在他的国家中如果受压迫,而该国家在制度上又不能解除之,马克思就认为他其实没有国家:这表明了制度之于国家的意义。
在某种意义上,制度符号比国家符号更重要。因为,是制度而不是国土,才是一个国家的形象。马克思出生于德国,可是他却长期流亡于英国。他无法忍受当时普鲁士的专制制度,因此用脚投票,宁可选择客居伦敦。马克思不是在选择国土,而是在选择制度。马克思日日夜夜都想推翻那个由英伦国家所表征的自由主义制度,然而,就是这个制度不仅容留了他,而且容留了他那极为激进的推翻理论——因为这属于言论自由,哪怕是反对自己。可以设想,马克思自己的国家及其制度,能够容忍他像对英伦制度那样说“不”吗?
不可以对自己国家说“不”而只能由国家对个人说“不”,一定是在制度上出了问题,比如前苏联。前苏联国土辽阔,疆域最大,但它制度落后。那个落后的制度让人感到最幸福的事,居然是秘密警察上门逮人,那个人不是自己而是邻居。如果说亡国会有亡国奴,那么,像前苏联那样,虽然没有亡国奴,但国人却被劫持为“国奴”。对国奴存在的那些国家,如果说爱,那就要努力改变这个国家的制度。让制度真正成为生活在这个国家中的人的庇护,庇护他的言论自由、信仰自由、结社自由、迁徙自由和财产自由。
爱国先须爱人,爱人无法不关注制度。记得以前在《南方都市报》上,我曾把当年胡适的爱国称为“制度爱国”,今天,我愿以此观点与抵制家乐福的爱国者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