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监测监察系统垂直改革方案露出“庐山真面”


2016年9月22日,《关于省级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公布。县级环保局将不再由县政府管理,改由市级环保部门直管。

责任编辑:何海宁

(新华社/图)

2016年9月22日,《关于省级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公布。县级环保局将不再由县政府管理,改由市级环保部门直管。

未来,省级环保部门将聚焦在对市县环境质量的监测考核和环保履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市县环保部门聚焦属地环境执法和执法监测。

“垂改要动体制、动机构、动人员,是对地方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的一项根本性改革。”《意见》公布同日,环保部召开新闻吹风会,环保部地方环保垂直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吴舜泽对《意见》的出台进行介绍。

地方调研

《意见》起草历时十个月,先后赴湖北、福建等省份进行调研。

“起草本次《意见》的调研过程,除了深入地方外,还包括邀请相关人员来北京座谈,以及对全国31个省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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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ze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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