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个人信息:“精准诈骗”需要“精准治理”

今天,数据正在成为隐私最大的载体。一个数据极其充沛的时代,也是一个隐私极其脆弱的时代。

责任编辑:戴志勇 实习生 侯翔宇

(向春/图)

今天,数据正在成为隐私最大的载体。一个数据极其充沛的时代,也是一个隐私极其脆弱的时代。

人人都有免于恐惧的权利,这是信息社会最起码的安全准则。中国社会要避免出现更多的基于个人信息的精准诈骗,就必须从基础做起,从规则、法律和标准做起,做到精准治理、精准打击。

从1946年第一台电子计算机发明,到1989年万维网诞生,再到近年来数据的爆炸,信息时代一路狂奔,还从来没有像今天这么沉重过。2016年8月19日,因为个人信息泄露而遭遇诈骗,准大学生徐玉玉病发死亡,此后各地不断爆出信息诈骗导致的恶性案件;2016年8月29日,又传出清华大学一名教师被骗1760万元,案犯掌握信息之精准、骗局之精细,令人瞠目。

一条条信息的泄露,一道道防线的失守,一次比一次更严重的伤害,整个社会都在追问:是谁泄露了徐玉玉等人的隐私信息,让骗子可以按图索骥,实现精准诈骗?又是谁通过数据操纵篡改他人的人生,连知识精英都未能幸免?

我认为,这些案件表明,中国社会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还未成熟,要尽快面对和化解系统性的危险。

原因,是多方面的。

问题一:违法成本低

很多人惊诧,在中国,地下非法信息买卖就像买卖一根葱一样方便,是无法可依吗?

实际上,虽然中国尚未出台全国性、系统性的个人信息保护办法,但立法层面的基本框架已经具备。据专业人士统计,中国有至少40项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法规。

在国家层面,泄露公民个人信息已经入刑。2015年8月通过的“刑法修正案”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该条款常被指责处罚力度不够,与当前电信诈骗的猖獗程度及其带来的严重后果不匹配。

2015年3月,国家工商总局颁布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此外还有“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等一系列法规都有相关规定。

在地方政府层面,也有诸多尝试。如“杭州市网络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山西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都有涉及这个话题。

这些法律法规看起来很多,但散落在各个部门,不成体系。这说明,从中央到地方,都意识到这是一个问题,但如何增强立法修法系统性、科学性,进一步强化落实已是当务之急。

举一个例子。2015年12月,安徽省就该省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有条款规定:“经营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应当给予消费者经济赔偿”,赔偿的额度为“非法提供个人信息获取的收益”和“给消费者造成的实际损失”两者中的较大者,“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赔偿额度不低于500元;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赔偿额度不低于3000元”。

我当时就为这“500元”和“3000元”的最低额度暗暗叫好,因为这明确地标明了违法者的风险和成本,大大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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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刘小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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