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创建文明城市,检察院拒绝上街执勤

在这份声明中,徐州市检察院还提到,将履行中办和国办的上述规定,“不安排检察官从事超出法定职责范围的事务,不组织任何检察机关人员上街协助执勤”。

责任编辑:李梁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微博截图/图)

“因忙于办案不能上街执勤,但是创建文明城市,绝不能少了检察蜀黍的那一份力哦!”8月28日下午,赶在下一个周一开始前,江苏省徐州市检察院通过省检察院的官方微信公号,把上街协助交警执勤的任务给拒了。

此前4天,徐州受到了舆论广泛的质疑,起因则是为了创建文明城市而安排法检人员执勤。据当地媒体报道,该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要求102家单位上街协助交警执勤,“包挂”市区内人流量较大的102个信号灯控制路口,从201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立即登录

网络编辑:Golradir

欢迎分享、点赞与留言。本作品的版权为南方周末或相关著作权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即为侵权。

参与评论


精选评论 (20)


回复

2016-09-06

这个文明城市就是个形式主义,该扔进垃圾桶了 。

vimin
回复

vimin

2016-09-06

法检干得漂亮!但基层乡镇的工作又谁能理解呢?

回复

2016-09-03

支持,各尽其责,自然就文明了

回复

2016-09-02

就应该这样

回复

2016-09-01

虽然检察官们其实有大把时间去扫大街,但我还是支持他们的抗议。做好自己该做的事,中国的文明何愁不来?是时候摒弃表面文章了!

回复

2016-09-01

虽然检察官们其实有大把时间去扫大街,但我还是支持他们的抗议。做好自己该做的事,中国的文明何愁不来?是时候摒弃表面文章了!

回复

2016-08-31

专业机构只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就是对这种行为最大的支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才是正常的。

回复

2016-08-30

创建文明城市本身是好事,现在是经念歪了。交通秩序要靠正常管理和市民素养提升,而非以牺牲另一层面的秩序来换取;志愿者活动要靠自发志愿参与,而非一纸命令;文明规范和礼仪知识要靠内化于心并外化于行,而非死记默背、接受考问;本来属于群众性创建活动,创造力和活力在基层,应鼓励基层创造,然现在固化、僵化、程式化严重,突出表现是顶层设计、台账式检查……凡此种种,都要从源头上顶层上进行改革,从评选导向、评比内容、评价方式上找根本原因,就像高考模式导致的僵化教育体制,不要责怪一个城市,更不要责怪哪一个基层组织。

回复

2016-08-30

什么叫“文明城市”?答案虽然很多,但唯一正确的答案是这个城市的人的言行文明。例如老人摔倒后路人争先恐后的去帮扶,被帮扶者绝对不会讹诈帮扶者。每一位市民不会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和垃圾。在公共场合和家里没有出口成脏。城管、拆迁、公安、执法都有法律依据与文明水准。总而言之每一位市民的点点滴滴体现一个城市文明程度。而不仅仅是党和政府下令上街执勤、打扫卫生、贴一些显目的标语、提一些响亮的口号,更有甚者当地媒体写一些假的不能再假的文章,市场卖一些假的不能再假的物品,管管执法粗暴对待小贩,负责拆迁部门与人员耍尽流氓手段对付拆迁户,而置《物权法》不顾。尽管这个城市外表收拾得很干净,骨子里还是脏乱差的。这样的城市离文明城市相距甚远,最多只能叫“朱漆马桶”城市,外表光鲜,里面臭烘烘的。

回复

2016-08-29

这潭死水终于起了一点波澜!

回复

2016-08-29

法院,跟上节奏

双木
回复

双木

2016-08-29

支持!

回复

2016-08-29

蜀黍,用错了!大错特错。详见百科

回复

2016-08-29

专业机构就是应该做专业的事!另外,检院应该增加检控权力,就是对行政违反法律法规提岀检控,例如机动车年票乱收费等。

回复

2016-08-29

检察院、法院工作的第一要务就是执法办法,如果连城管拆迁、招商引资、城管执法这类政府该做的事也纳入他们的职责范围,那更导致产生“灯下黑”的情况出现了。

回复

2016-08-29

文明城市的检查方式是不是应该反思一下?来检查的几天地方如临大敌,全面防御,检查完更长的时间马放南山

Night's watch
回复

Night's watch

2016-08-29

干得漂亮!

回复

2016-08-29

检察院这一拒绝,让我们的法制步伐前进了一大步!

圆子的胖纸
回复

圆子的胖纸

2016-08-29

点一溜儿赞

回复

2016-08-29

法院干的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