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宁:律师怀念的律协会长
他是第一个没有体制内身份的全国律师协会会长,也是第一个专职会长,但卸任后,专职会长制度未再延续。
责任编辑:苏永通
他是第一个没有体制内身份的全国律师协会会长,也是第一个专职会长,但卸任后,专职会长制度未再延续。
“他卸任时说,其中的酸甜苦辣只有自己知道。”
2016年6月1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原会长于宁病逝。
6月7日的告别仪式,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胜俊、最高法院院长周强、最高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等送了花圈。司法部前部长张福森、最高法院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冯巍等官员前往送别。
除了官方肯定,一些律师也通过微博、微信朋友圈发文表达悼念和感谢。湖南律师杨金柱特意坐飞机过来,鞠了九个躬。
“他搭建起了一些沟通的平台,遇到事情时,律协有机会跟有关部门说得上话。作为全国政协委员,他也一直利用这个平台去表达律师界的诉求。”一位与于宁熟识的司法部官员说。
作为律师,于宁并没有办过多少全国知名的大案,他的影响,更多体现在在担任全国律协会长时的工作。即便很多工作,一般人并不知情。
“和邹碧华一样,于宁也有一种北大人强烈的家国情怀。他是一个行业领袖,更关注制度层面的建设和变革。”于宁的同事、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首席执行合伙人、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吕红兵说。
“官员型律师”
1954年出生的于宁,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1983年毕业后进入中纪委工作,曾任处长职务。1994年辞官进入律师行业,创办北京时代律师事务所。1995年起担任全国律协副会长。
2005年,于宁当选全国律协第六届会长,恰逢司法部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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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刘小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