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执法要有“镜头感”

警察执法应有强烈的“镜头感”,始终假定自己的执法活动曝光于镜头之下。这既是对相对人的约束,也是对执法者的保护。

责任编辑:陈恺辰 蔡军剑

窃以为,自媒体时代,警察执法应有强烈的“镜头感”,始终假定自己的执法活动曝光于镜头之下。这既是对相对人的约束,也是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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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评论 (1)


ljgc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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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jgc0322

2016-06-18

那么说我的人身自由和安全得靠别人的“觉悟”咯?我不希望把自由和安全建立在公权力的善意和觉悟上,作者这种想法类似于倡议书。我希望把我的自由和安全建立在他们的利益上,并且我的不自由、不安全可以让他们付出代价,我想要的是监督权和选举权,你却向我兜售一个画着“个人善意、个人觉悟”的饼,而且恶意和压迫不但不会付出代价反而会受到包庇,而受害者还会因为各种莫须有的罪名并污名化,例如公民接机途中挤出五分钟去洗浴中心服务至死,报道新闻的记者向人勒索五千块,跟进的大V嫖娼去央视认罪,“谣言”被分享五百次就要被跨省,而是不是谣言人家说了算!可记得报道孙志刚案的南方都市报的总经理、总编辑的下场?作者说得好像人家需要一台摄像机一样,事实是人家根本不需要,我们要做的是让他们需要甚至主动需要,而不是他想要的时候才需要,他不想要的时候连街上的进口货都会变成优质的地摊货——说优质是因为它并非每个都出故障、出故障的也并非每天都出故障,只有在特定的地点上的机器才会在特定的时间里出故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