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浩文谈中国文学
●中国小说与西方小说的差异
西方优秀小说格外注重对开篇第一个句子的经营,务必要写得吸引人,叫人一读而不能释卷。我们都忘不了《洛丽塔》开头那句“洛丽塔,我生命之光,我欲念之火……”;杰弗里·尤金尼德斯的《中性》开头写“我”出生过两次、第一次是女人第二次是男人那句,也令人过目不忘。读到这样的句子,你怎么可能不继续读下去呢?
中国作家却不这样写小说。他们往往从久远的历史或作为故事背景的故乡娓娓说起。对西方读者来说,这样的写法不大容易在第一时间激发他们的阅读兴趣。
●《废都》的遗憾
有一年,夏威夷大学出版社的编辑交给我一份贾平凹《废都》的译稿,让我看看有没有可能修改得像样一些。是一个在美国留学的中国博士生翻的,他跑到西安找到贾平凹,自报家门,说他想翻译《废都》。贾平凹就同意了。可惜这位留学生的英文水平实在太差了,翻出来的东西让人根本读不下去,完全是一堆文字垃圾。
我翻译过贾平凹的《浮躁》,这本小说得到了美孚石油公司赞助的一个文学奖。小说里有些我看不懂的西安土话,我就一笔一划地写下来向作者请教,但据说作者因此认为“葛浩文不懂中文”,甚至得出“只有中国人能翻中国书”的看法。
《废都》英译本始终未能出版。时至今日人们还在谈论此事,为它遗憾。我不是说我有多么喜欢《废都》——其实我觉得这本书有点乏味——只是觉得应该把它介绍到美国,毕竟是一部重要的小说。
●压在手里的好货
我抽屉里有五六本小说,已经翻译得差不多了或者已经翻译到一半了,(之所以没有继续进行,)很简单,就是卖不出去。举个例子,梁晓声写“文革”的《一个红卫兵的自白》,直到现在我仍然认为这是一本值得出版的小说。我找人出版,他们说你多翻译一点给我们看,我说我全翻完了你不要我怎么办呢?我觉得有点对不起梁晓声,这本书已经放了十多年了,总有一天我要把它翻完。刘震云的《手机》我译了一半以上,没人要。
●我不抢张爱玲
别人争先恐后地翻译张爱玲。大家翻,要我翻干什么?我不愿意任何人以为我是抢生意的人,很多人都在等着我做错事,然后批评我。当然,我的看法可能有点过分,但我知道有些人就是那样的,有好几个人写有关翻译的博士论文,都要把我写上去,好的有,不是很好的也有……最坏的名声是葛浩文不道德地和别人抢生意。
●蛮欣赏王朔这孩子
我喜欢王朔,蛮欣赏这个孩子的。他说话很直,不拐弯。不过说实话,这个人我看不穿,但是我蛮欣赏他。在美国的时候,我看到的王朔是一个谦虚的人。真谦虚还是假谦虚不知道,但是我认为就是谦虚。我喜欢愿意唱反调的人,喜欢愿意表现个性的人。有人认为那是弱点,我认为是优点。
●最好的合作是不用“合作”
翻译中遇到疑问,我一般会和作家联系,有的联系得多,有的很少。多的,像毕飞宇的《青衣》,恐怕我们两个人电子邮件里交流的字加起来,比整部小说的字数还多。比如第一句话我就犯愁:“乔炳璋参加这次宴会完全是一笔糊涂账”,这“糊涂账”到底怎么翻译?糊涂账的意思我明白,但在小说里,为什么说参加宴会是一笔糊涂账?后来我在伦敦见到毕飞宇,他说,中国人喜欢请客,宴席上人多的时候,可能请人的和被请的都互不相识,不清楚谁请的谁,所以说是糊涂账。后来我爱人想到了一个好词,blinddate——约会的双方互不相识。如果没有和作者交流的话就翻不出来。
曾有一位作家把他的一本小说交给我翻译,说:“一个字都不能改。”
相反的例子是莫言。我们合作得好,原因在于根本不用“合作”。他总这样说:“外文我不懂,我把书交给你翻译,这就是你的书了,你做主吧,想怎么弄就怎么弄。”其实,他的小说里多有重复的地方,出版社经常跟我说,要删掉,我们不能让美国读者以为这是个不懂得写作的人写的书。如果人们看到小说内容被删节,那往往是编辑、出版商为考虑西方读者阅读趣味做出的决定,不是译者删的。
(责任编辑 孟汤 实习生 陈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