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杀人冤案”平反之后
4个月过去了,许金龙慢慢习惯了关灯睡觉,也习惯了用筷子吃饭,但仍然不够灵活——二十多年没有用过了。
责任编辑:李梁 助理编辑 温翠玲 实习生 吴小飞 纪晓雨
“接着我还要追责,要将那些对我进行刑讯逼供的人绳之以法。”
4个月过去了,许金龙慢慢习惯了关灯睡觉,也习惯了用筷子吃饭,但仍然不够灵活——二十多年没有用过了。
“他们只是建议,没有强制我们更换律师。”
2016年6月6日下午,曾被当作“杀人犯”而蒙冤入狱22年的许金龙,走进福建省高院,提出了总计989.6万元的国家赔偿申请。
许金龙是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人。1994年,当地一六旬老人被杀害,家中财物遭抢。当地的许金龙、张美来、许玉森、蔡金森4人被错当成凶手获罪,蔡金森一审被判死缓后没有上诉,许金龙等3人一审获死刑,二审改判死缓(详见《南方周末》2013年6月27日相关报道)。
经过4人的不懈申诉,今年2月4日,福建省高院再审此案,许金龙等4人被宣告无罪,当庭释放。
释放4个月后才提出国家赔偿,是律师的策略——等今年5月新的社会平均工资标准出台后申请,能赔得更多。在许金龙提出的989.6万元赔偿中,包括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193.6万元、精神损失费200万元、因申诉产生的损失596万元。另外3人也都已提出了相应的国家赔偿申请。
“接着我还要追责,要将那些对我进行刑讯逼供的人绳之以法。”许金龙说,省高院、当地政府一直在做他们的工作,希望他们积极申请国家赔偿,眼光“往前看”,“言下之意,让我们不要再提追责的事了”。许金龙觉得这让他难以接受。
“80岁的老汉来向我们求助”
在许金龙之前,另一起冤案的主角陈满向国家提出了966万的赔偿申请。许金龙刻意比陈满多提了二十多万。
“陈满只判了死缓。”许金龙说,他在1995年被判了死刑,直到1999年才被改判死缓,这四年中的每一天都是在对死亡的恐惧中度过的,精神折磨远大于被判死缓者。
4年中,同监室的死刑犯有多人先后被执行死刑,根本不知道下一个被带出去的是谁。“只要法警一来带人,就生怕是自己,躲在被子里哭,那种煎熬谁能受得了?”许金龙说。
与许金龙同案的许玉森,也比陈满多提了10万元国家赔偿申请,理由一样:被判死刑精神压力更大,在改判死缓前的4年多,每天都要24小时戴着脚镣手铐,穿衣、吃饭、上厕所都很痛苦。
“虽然提了这么多,最终能赔多少也不知道。”许金龙说,不管赔多少也买不回他失去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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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小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