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牌制造,商会发证,涉嫌假药 谁来监管“祖传”膏药

打着祖传秘方旗号的纯中药“膏药”,究竟是药品还是保健用品?销售伪劣产品,是否等同于假药?市场上的同类产品,该由谁监管?多年前的问题,亟须统一规范。

责任编辑:吕明合 助理编辑 刘文慧 实习生 向凯 杨安娜

(新华社/图)

打着祖传秘方旗号的纯中药“膏药”,究竟是药品还是保健用品?销售伪劣产品,是否等同于假药?市场上的同类产品,该由谁监管?多年前的问题,亟须统一规范。

2015年3月底,宁波人林舟(化名)发现,在使用了一款名为“老倪膏药”的贴剂后,左前臂突然出现了皮肤红肿。渐渐地,红肿加重,并伴有渗出和轻微瘙痒。宁波市鄞州区一家卫生院给出了诊断:药膏烧灼,手背肿胀明显,“深一到浅二度烫伤”。

宁波人陈桦(化名)也出现了严重的过敏症状。自掏腰包垫付了两千多元医药费后,代理将情况逐级向上反映,却得到了“老倪膏药”创始人倪海杉冷冰冰的回答:“就赔她150元,一盒药膏的钱!”

微信群里禁止讨论“负面信息”。最终,公司非但没支付医药费,代理及其团队共70人,反倒统统被“踢群”处理,收回了代理权。

不过,高调的“老倪膏药”,还是栽了。4月22日,宁波下属的象山县市场监管局发布消息称,该局在查处象山倪氏堂医学科技有限公司案件中,发现该公司的行为涉嫌发布虚假广告、销售伪劣产品,且涉案金额较大,已依法将案件移送象山县公安局。

“案件还在处理中,暂不便透露具体情况。”象山县公安局政治处回复南方周末记者。

事实上,早在2014年,类似争论便在全国多地上演(参见南方周末2015年6月4日《自治的“保健用品”是个什么品?》)。

在生产企业看来,它叫“保健用品”,此类产品还包括添加了多种中药材的眼贴、颈椎贴等;而在药品监管部门看来,它属于“药品”或“医疗器械”,如未经药监部门注册审批,则是“假药”。

“保健用品不归我们管。”国家食药总局明确答复。河南是保健用品生产大省,其食药监局也曾在函件中表示,“我局没有保健用品的监管职责。”

南方周末报道一年多过后,保健用品依然处于产品监管的“模糊地带”。不过,类似“老倪膏药”的事件却屡有发生。

“假如这真是个好东西,那应该授予合法身份;如果认定非法,那就统统关门。”无论生产者还是监管者,都迫切希望尘埃落定。

祖传膏药,贴牌制造

800万豪购11台玛莎拉蒂发年终奖、法拉利超跑车队进川藏,为优秀代理送房100套,当众发厚厚的几捆现钞,并录成小视频扩散……通过微信售卖“祖传”膏药的象山倪氏堂医学科技有限公司,每个关键词都足够“吸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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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刘小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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