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争议】飞行员辞职,要赔500万?
现在的行情是飞行员薪水非常高还紧缺。一个人的报酬并不是与他付出的劳动成正比,而是与他劳动的不可替代程度成正比。这才是“劳动价值”的正确打开方式。
责任编辑:陈恺辰 蔡军剑 实习生 李峥
日前,一批东航机长起诉东家以解除劳动关系的案件陆续开庭,其中四名机长的劳动合同中,有约定“必须服务期”,“在必须服务期内劳动者不得提出离职”。例如,一位机长要解约,但他与东航的劳动合同有“从获得机长之日起为东航工作的必须服务期为8年”的约定。东航方面提出,当初与该飞行员所在的飞行学校签订了培训协议,是东航委托该学院培养飞行员,费用由东航承担;如果法院判决解除劳动关系,该飞行员需要向公司支付500万元的培养费。航空公司的必须服务期约定与索赔500万培养费,是否侵犯了飞行员的择业自由?
正方:
飞行员也是劳动者。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有选择这个雇主的自由,也有选择那个雇主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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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bet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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